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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个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获省立项支持

来源: 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5-10-29 字体:[ ]

近日,从省科技厅获悉,我市弘盛新材料与德国合作的“基于固体酸催化解聚的再生尼龙6纤维新材料的合作研发”项目和江苏鹏飞集团与乌兹别克斯坦合作的“高效节能石灰煅烧成套装备合作研发及海外应用示范”项目获2025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计划立项公示。

今年10月出台的《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项目承担单位是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负责按项目合同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报告项目进展和重要事项,落实相关保障条件,依法依规使用经费,按期完成目标任务,接受并配合做好项目管理、监督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设区市科技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做好项目跟踪和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并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项目承担单位在江苏数字科技平台填报项目年度执行情况等。项目合同到期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6个月内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验收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项目是否符合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召开验收专家论证会,组建验收专家对验收项目进行同行评议。

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重点支持重大科技开放合作平台建设以及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港澳台地区等开展产业研发创新合作。“十四五”以来,江海电容器、罗化新材料、正道可燃冰、维尔斯机械、永成自动化等14家企业获省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资助。市财政对获得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资助的项目,按省补助资金的1︰0.5给予配套。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科技创新型园区围绕生物医药、集成电路、人工智能、船舶海洋等产业加快建设海外研发中心和海外创新孵化中心,形成长期稳定的沟通交流渠道和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合作平台。推动中意海安生态园、中奥苏通生态园、中瑞(如皋)智能智造合作创新园等国际合作园区提升开放载体能级和导入新质转型动能,不断增强产业厚度、人才密度和创新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