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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出台沪通科技合作大仪券使用新政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12-29 字体:[ ]

为促进区域创新资源有序流动、高效配置和互利共享,探索有效的协同创新模式,落实《沪通科技资源共享合作协议》,进一步推动南通全面接轨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不断将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推向深入,在借鉴嘉兴、昆山等地科技创新券工作经验,并与上海市科委、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等充分沟通基础上,南通结合本地实际于近日出台《沪通科技合作大仪券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管理办法》指出,沪通科技合作大仪券是南通科技型企业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之间开展跨区域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共享检测检验服务(不包括法定检测和强制检测类服务)的政策性补贴凭证。沪通科技合作大仪券实行实名制、编号唯一,不可重复使用,不可跨年度混合使用;仅限申领单位使用;不得转让、买卖、赠送;自申领之日起有效期最长为一年。

《管理办法》强调,南通科技型企业在与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入库服务机构签订大型科学仪器及设施检测检验项目技术服务合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使用仪器设备、服务总金额等基本要素。

《管理办法》明确,大仪券补贴比例为企业实际支付费用总金额的50%,补贴额上限为30万元。相比较于现有省、市政策,补贴比例更高、补贴额上限更大、补贴操作更便捷。

据悉,为切实加强沪通科技合作大仪券的使用与管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通用通兑,在南通市级科技计划设立沪通科技合作专项予以支持,并委托上海知名网站开发公司建设《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南通频道,2019年3月20日前将完成平台正式上线。截至目前,沪通大型仪器共享初具规模,开局良好,政策效果有望在2019年迎来“井喷”。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度南通117家科技企业与上海649家服务机构开展1000余次合作,涉及118台大型仪器,开机时间114小时,发生合作金额1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