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南通市科技金融“投贷保”联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开区人才科技局,各相关单位:
因国家科技部调整创新基金使用范围,取消了“按照不超过投资退出时实际损失额50%的比例补偿”条款,致使《南通市科技金融“投贷保”联动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4〕116号)失去实施政策基础,无法在风险可控范围内正常实施。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废止该文件,市科技发展资金下拨的1000万元“投贷保”联动补偿风险资金由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全额返还市财政。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