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8-28 10:28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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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内设处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科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3、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指导和协调重大创新研发平台、重点实施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6、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7、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8、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9、联系、指导民营科技企业,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培育、壮大、优化民营科技企业。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11、牵头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专利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及计划。

  12、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设立登记审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3、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金融计划。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内设处室)情况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2)组织人事处

  (3)发展计划处(行政服务处)

  (4)高新技术处

  (5)科研机构与条件处

  (6)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产学研合作处)

  (7)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9)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处

  2、下属部门预算单位

  (1)南通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们始终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把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动能作为主攻方向,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科技创新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势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加突出。坚持与财税部门联动和市县科技部门联动,扎实做好高企的培育申报工作,全年新增高企303家以上、总数达到978家。坚持强化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新增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7家(全省第三)、总数达到358家(全省第四),我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建有率84.3%,全省第二。

  (二)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赶上全省平均水平。通过持续加强财政投入、落实创新优惠政策、狠抓科技金融扶持,引导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公布的省科技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我市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13%,首次位居全省第三位。2016年全市R&D经费占GDP比重再创历史新高达到2.61%,位列全省第六。

  (三)高新技术产业持续较快发展处于全省领先位次。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呈现“总量迅速增长、占比不断提高、占全省份额不断提升”的良好态势。全年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7072.7亿元,占比达47.3%。据省科技工作统计数据,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总量占全省份额首超10%,超过无锡首次居全省第二。

  (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跃上新台阶。通过着力提升企业知识创新的意识和能力,着力推进全市专利创造的质量提升和转化运用,建立健全知识、专利、技术等要素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水平,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极大提高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市建设的层次和水平,南通市被表彰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位列地级城市第三。全市专利申请量45557件,专利授权量24337件,均居全省第四,全市PCT(国际专利)申请量552件,位列全省第二;全市发明专利授权量2725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达到13372件,位列全省第四,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8.32件,位列江北第一。今年有10项专利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位居全省第三,获奖数创历史新高。海门市获批成为江苏江北首家国家知识产权县级示范市。

  (五)向上争取成效显著。全市共争取省级以上科技资金2.68亿元,较去年全年增长33.8%,有16个项目获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扶持(全省第四),获经费资助14050万元,项目数与经费数均创历史新高。南通高新区获批成为苏中苏北唯一一家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单位(目前全省共五家);南通市被认定为江苏省第二家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是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领域的全国第一家。

  (六)重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快速启动中央创新区前期规划设计。瞄准国内一流,深入调研论证,科学前瞻完成科创中心前期规划,努力将中央创新区打造成南通的“创新特区”。二是全力推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围绕“3+3”重点产业发展部署,通过建立四项推进机制、实施“四个一批” 强链行动、开展四大招商活动、按照“四个一”要求打造特色示范园区等创新举措着力推动我市智能装备产业“提档加速”。三是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强化创新驱动发展的鲜明导向,系统推进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全年共制订7项资金管理办法和16项项目实施细则,实现科技资金由事前引导向事后补助为主转变、无偿资助向有偿使用为主转变、项目支持向普惠制政策为主转变,实现了市本级科技资金2/3用于支持企业创新,90%用于资助市级重大、重点项目,90%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注入了强劲动力,省委改革办督察组对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四是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坚持开放式、网络化、集聚型的运作模式和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方式,全方位推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合作,促进创新资源向南通集聚。2016年,向合作高校院所发布我市企业技术需求549项,组织开展了41次产学研活动,全市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544项。大力推动南通南京大学材料工程技术研究院、南通纺织丝绸产业技术研究院、南通中科院光电中心等20多家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资源和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建设。紧密配合市人才办精心组织申报省“双创人才计划”,全年共有49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个高层次人才团队入选省“双创计划”,入选人数超过南京列全省第二,有65人被认定为科技副总类双创博士(全省第三)。五是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全市已建成众创空间33家,当年新增26家。其中:国家级5家,当年新增3家;省级11家,当年新增7家,实现了省级以上开发园区的全覆盖。加快推进“通创币”的实施,切块拨付1000万元科技经费到各区科技、财政管理部门,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今年以来,共组织“通创荟”系列活动17场,其中主体活动5场,培训人次超过3000人,参与创新创业项目超过800个,其中有56个项目在面向投资机构现场路演中,对接意向投资超过4亿元,已签约近1.2亿元。

 

第二部分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04.3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8.4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2404.3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344.87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82.3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是追加市专项资金。

  2.其他收入53.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知识产权局取得国家、省专项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53.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专项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5.9万元,主要为上年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2404.36万元。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2395.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76.14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

  2.年末结转和结余8.94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为本年度预算安排的支出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39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44.87万元,占98%;其他收入53.6万元,占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39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71万元,占49%;项目支出1224.72万元,占5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350.7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90.76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341.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1.8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

  1.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15.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人员经费增加。

  2.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867.8万元,支出决算为867.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2.2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国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1.82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国家、省、市专项经费支出。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83.7万元,支出决算为2341.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家、省、市专项经费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0.7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9.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5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6%;公务接待费支出10.47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3.5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3.48万元,主要原因为安排出国团组费用节约。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4个,累计4人次。

  2.公务接待费10.91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0.47万元,完成预算的32%,比上年决算减少9.47万元,主要原因为完善招待费管理制度,加强招待费管控,严格执行招待费人均标准和参陪人员数量。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来通专家、兄弟省市调研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1310人次。主要为接待来通专家、兄弟省市调研等。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4.11万元,完成预算的26.49%,比上年决算减少48.52万元,主要原因为压缩会议规模,减少会议人数;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28个,参加会议1550人次。主要为召开科技计划项目评审、验收等会议。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0.62万元,完成预算的29%,比上年决算减少28.51万元,主要原因为减少培训次数,整合培训内容。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734人次。主要为知识产权贯标培训、企业一带一路倡议专利挖掘布培训、知识产权总监培训、专利代理人培训、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知识产权融投资等培训及参加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62万元,比2015年增加48.52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2016因公车改革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及县(市)出差定额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技学技术(项):指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从事基础研究和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基础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机构运行(项):指科技服务机构的基本支出。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项):指用于科技条件与服务的支出。

  十五、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技技术支出(项):指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6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