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3-01 14:37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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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第三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局办公室负责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局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局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项目申报指南、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本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本局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局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八条 本局及所属单位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牵头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落实国家、省科

技创新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编制和组织实施市级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和实施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负责本级科技部门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科技统计与监测工作,牵头组织全市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3、负责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

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指导和协调重大创新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其产业化的政策措施。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科技创业园、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等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建设。负责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的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和管理等相关工作。

  6、拟订促进国际科技合作、产学研合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我市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产学研合作,负责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7、拟订促进农业科技进步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农业科技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8、拟订促进社会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以可持续发展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

  9、联系、指导民营科技企业,综合运用各种手段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培育、壮大、优化民营科技企业。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

  11、牵头组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全市专利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专利工作发展规划及计划。

  12、组织协调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科技社团和科技类民办非企业设立登记审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等工作。指导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

  13、拟订促进科技金融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金融计划。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构建以中央创新区为核心、科技园区为载体、创新型企业为主体的全市域创新网络”的总体目标,更加深入把握创新驱动发展要求、更大力度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高水平优化创新驱动发展布局,进一步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提升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力争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65%,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超过20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000家,确保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7500亿元。

  重点工作:

  一是推进产业创新。紧紧抓住“3+3+N”重点产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集中力量开展产业重大技术创新和成果产业化,做强主导产业、壮大新兴产业、培育种子产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总量占全省份额超过十分之一。认真履行牵头抓智能装备产业的职责。围绕重点产业,部署创新资源,培育产业创新优势。突出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集聚创新资源支持领军企业做亮特色品牌,辐射带动高企培育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突出加强产业重大项目招引,上下联动,精准招引,吸引重点企业来通投资,领军人才来通创业,推动重点产业做大做强。突出推动产业技术高端突破,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瓶颈,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抢占制高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培强创新主体。围绕“十三五期间打造10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龙头企业、100家国内行业骨干创新型企业、1000家高新技术企业,形成由领军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组成的创新梯队”的总体目标。推动创新政策、资源、要素等向重点企业集聚,实施创新型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力争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家,确保全市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有效建有率继续处于全省第一方阵。

  三是做优载体平台。进一步加快各级各类科技园区建设,发挥创新资源集聚辐射作用。围绕“创新之都”的战略定位,在前期规划论证的基础上,力争加快启动建设中央创新区,按照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南通版中关村建设思路,努力打造长三角北翼特色产业技术最先进、创新人才最密集、创新资本最活跃、创新环境最优越、创新辐射带动能力最强的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园区、产业创新高地、高端人才聚集区、自由创新核心区。做大做强南通高新区,推进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发展、争先晋位,发挥好省级以上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主阵地、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的作用,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大力推动引进和在建高水平公共研发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先进通信研究院、智能装备研究院和储能技术研究院,积极推动智慧建筑技术研究院、南大新材料研究院列入省产研院专业研究所。着眼“一区一战略产业、一县一主导产业、一镇一特色产业”的发展定位,加强载体内涵培育,推进“三创”核心区向特色化、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做亮产业特色。支持高标准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搭建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运营交易平台,推进产业技术联合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中心、公共检测平台和金融服务平台建设。

  四是集聚创新资源。坚持开放式、网络化、集聚型的运作模式和企业出题、政府立题、协同破题的方式,全方位推动企业与国内外高校院所合作,共建企业研发机构、成果转化中心,构建从前瞻性研究、应用研发到产学研示范项目、产业化培育的完整创新链,促进创新资源向南通集聚。2017年要主动对接上海创新资源,重点与上海的科技服务机构和设施、科技园区、高校院所、知名企业、“双创”人才等实行“六大对接”,承接技术转移,实现合作共赢。推动政产学研合作向中西部、东北部高校和中科院延伸,向香港、台湾等地区拓展,深入推进与清华大学全面战略合作,促进更多创新型项目落户南通,更多科技成果在我市转移转化。推动国际科技合作,加强与国(境)外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合作,争取共建产业技术转移园区,吸引创新要素跨境流动。

  五是着力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加强创新发展的定期形势分析,强化统计监测、考核推进,继续联合市统计局对科技创新主要指标实施月度、季度和年度常态通报推进机制(7个月度指标、10个季度指标和20个年度指标),支撑我市相关指标在全省争先进位,确保科技创新三大核心指标在全面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基础上争先进位,力争成功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构筑区域创新发展新优势。

  六是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完善“创新南通”平台功能,为创新创业提供线上精准导航;加强线下特色众创空间建设为载体,高效承载创新创业活动。提升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以“通创币”种子资金为杠杆,支持创业团队创新创业;以创新创业投资机构联盟为纽带,促进创新创业项目对接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以定期开展“通创荟”系列活动为平台,辅导和展示创新创业项目;以“孵化器+加速器”模式为路径,加快服务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以形式多样的宣传推广为手段,加大科技引智工作,集聚市内外更多的创新创业资源,使“创新南通”成为国内一流的创新创业链式综合服务平台。同时,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强化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激励创新的政策措施,加快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转化机制,让科研人员取得更多股权期权等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汇聚创新人才,吸引众多青年和人才来通创新创业。

  三、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1、内设机构

  (1)办公室(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2)组织人事处

  (3)发展计划处(行政服务处)

  (4)高新技术处

  (5)科研机构与条件处

  (6)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7)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8)知识产权协调管理处

  (9)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处

  3、单位性质及经费管理方式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知识产权局牌子。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为一个预算单位,统一财务管理,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核算。

  4、编制现状

  市科技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2名。现在职在编人数为33人,离退休人员41人。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科技创新战略目标任务,参考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和所属单位科学事业发展需要与市财力保障水平,编制2017年度本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收入执收计划编制

  所属预算单位的事业收入等根据前三年收入执收水平,结合经济形势变化、政策调整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编制预计执收计划数。

  二、基本支出预算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其编制及测算的数据基础根据预算单位的预算基础信息库。人员支出预算主要依据国家及市有关人员、工资等政策规定和基础信息库各类人员信息数据据实核定;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根据市财政局公布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综合定额标准和核定的在人数确定。

  三、项目支出预算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结合上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执行进

度、绩效评价结果以及单位事业发展目标等编制项目支出预算。

  单位预算编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障重点的原则。支出预算的各支出项目分别对应收预算中相应的经费来源,保证收支平衡。

第三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第四部分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832.14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 51.56 万元,下降2.74%。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1832.14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832.14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832.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51.56 万元,下降2.74%。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1832.1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11.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19万元,增长1.6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及离退休人员自然增员。

  2.项目支出800.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67.75万元,下降7.81%。

  3.不可预见费20.35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50.59万元,比上年增加3.71万元,增长2.5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增。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8.48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9.29万元,比上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二)2017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20.01万元,比上年减少46.5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会议制度,压缩会议费用。

  (三)2017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79.18万元,比上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任务增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