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市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4-18 17: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实验动物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江苏省突发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江苏省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结合我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监管、分级分类监管、科学主动监管原则,推进依法有序实行实验动物管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与责任,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监管方式方法。

二、工作职责

(一)市科技局负责全市实验动物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协助省科技厅组织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许可证年检;

2、协助省科技厅开展实验动物质量抽检、行政执法及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生物安全督查等;

3、及时接收、报送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管理违法违规案例及重大生物安全事件;

4、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科技部门开展实验动物监管工作。

(二)各县(市)区科技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事前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指导监督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及时取得实验动物许可证,按照许可条件、许可范围及期限依法依规开展实验动物工作;

2、负责实验动物工作单位的日常监管及安全生产、生物安全,协助上级管理部门开展质量抽检、行政执法等工作;

3、开展实地检查,及时发现、报送本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管理违法违规情况及安全生产、生物安全事件;

4、负责本行政区域实验动物科学知识的推广、普及。

5、其他应当监管的事项。

(三)实验动物工作单位是实验动物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对象。主要职责包括:

1、要根据江苏省《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中的职责,依法依规生产、使用实验动物和防范实验动物生物安全事件。

2、明确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管理责任人,把安全制度贯穿于生产、科研等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危化品规范使用和监管,及时预防和控制潜在的危害或风险。

3、严格执行实验动物质量管理要求,定期开展动物质量检测;严格遵守实验动物使用管理制度,严把实验动物来源关;严格遵守运输等有关规定,处理好实验动物的饮食、防疫、粪便排放、尸体及废弃物处置等问题。

4、建立健全应急工作预案,配置相应的保障条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发生实验动物疫情应立即启动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并向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和科技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切实加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1、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实验动物管理人员,做好条件保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工作举措;充分发挥实验动物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服务机构的作用,做好监管工作的参谋和助手,提高监管能力与服务水平。

2、掌握生产状况。摸清区域内实验动物生产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以及生产、科研状况,实验动物管理法规落实情况,做到情况明确、心中有底。对重点单位的许可条件、动物质量、环境质量、制度执行、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清楚明白。

3、全面加强监管。以法规政策为依据,对照实验动物许可条件进行全面监管,重点加强许可证有效期间的动物质量、环境质量、制度执行、动物福利保障、生物安全管理情况监管;重点加强对未获得许可证或被责令整改单位的监管;重点加强科研项目中实验动物使用情况的监管。

4、严控安全风险。督促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生物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生物安全的自查、自纠与应急演练等工作,防范未然、化解风险;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动物安全生产、生物安全工作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微杜渐、防控风险。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