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人才科技局、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9]81号)精神,我局将对全市相关领域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开展绩效考评,进一步促进中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引导各中心持续开展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中心的行业地位,从而带动我市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现将绩效考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考评对象
绩效考评对象为已验收正式运行的新材料领域的98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附件1)开展绩效考评。
二、考评依据
绩效考评工作遵循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原则,依据《江苏省科技评估规范》、《江苏省科技计划与项目评估管理办法》、《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辅以现场考察,综合专家咨询意见,分析并提出结论。
三、进度安排
绩效考评工作具体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中心自查阶段。6月7日前,各相关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至2018年度的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准备总结报告书等考评材料。
2.数据填报阶段。6月8--30日,各被评单位按照要求提交考评数据(详见附件3),由各县(市)区科技部门排序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项目管理中心刘华处(需提供电子版和书面汇总表)。
3.材料上报阶段。7月1日前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统一将中心总结报告书等考评材料报市项目管理中心刘华处。
4.数据核查阶段。7月2--19日,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对数据与提交的佐证材料的一致性;
5.专家考评阶段。7月20--31日,邀请专家对被评单位的建设情况和运行状况进行评议、打分,并进行排序;
6.综合考评阶段。8月10日,根据定量数据及专家评议情况,对被评单位的建设和运行状况综合排序,并公示;
7.提交结果阶段。8月31日前,上报省厅考评结果。
四、指标体系
绩效考评的指标体系设计4个一级指标,10个二级指标,重点从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开发和销售、依托单位投入、团队规模、专利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学研合作等方面进行考核(详见附件2)。
请各(县)市科技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和本通知要求,确保数据、材料的序时进度和真实性。
联系人:吴卫东 55018862;刘华 55018840。
附件: 1.2019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清单
2.江苏省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标准及说明
3.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汇总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