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8-20 15: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现将《2020年度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基础科学研究计划

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将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重大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未来产业制高点开展创新研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实现前瞻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提升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核心竞争力。

(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社会民生科技计划将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 重点支持涉及民生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示范,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科技创新研究计划

科技创新研究计划将围绕“十四五”期间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型城市,支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科技投入体制机制、高新区建设发展、农业与社会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及引进外国智力等方面自主选题,梳理相关领域 “十三五”工作基础,提出“十四五”期间战略性、前瞻性的发展方向与对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两个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必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合作协议。

2.申报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研发机构、设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近三年享受过科技创新政策。

(二)申报项目基本要求

1.申报项目原则上须符合申报通知中支持的领域或方向,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两个或多个不同计划。

2.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课题,已获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实施所能实现的技术创新突破、技术创新成果、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经济和社会效益等预期目标,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

(三)申报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承担单位在职员工,且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负责人应无市级在研科技计划项目,同一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报一个项目。(不含临床医学中心和新型冠状病毒科研攻关专项)

3.其他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前3名人员)已承担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应不超过2项。

(四)其他申报事项

1.申请资助额度。原则上申请财政资助资金额度不得超过申报指南中明确的额度,且不得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50%。

2.信用记录。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存在国家、省、市科研诚信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处罚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对列入南通市失信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属地推荐方法,各县(市)区科技局、市开发区人才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区经发局、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经发局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报和推荐项目。市属企事业单位、省驻通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各申报单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申报单位登录南通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网址: http://xmgl.info.net.cn/)注册(已经完成有效注册的除外),以项目申报用户身份填写《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必备附件和佐证材料同时上传(具体操作详见项目管理系统申报说明)。同时,A4纸打印申报材料(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水印打印),确保与申报系统提交内容一致,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平装成册,一式两份报项目主管部门。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19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各申报单位所在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相关主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明确审核责任人,符合规定要求并推荐的须签字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有限额申报要求的应进行必要的论证筛选,并按限额和申报要求推荐。

4.市科技局根据《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通科计〔2019〕92号)组织项目评审立项。

(二)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2020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0年10月1日,项目实施期限按指南要求执行。报送地点: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市科技局项目服务部)。

2.申报单位应本着实事求是、客观预判的原则认真填报项目预期成果,预期绩效目标应能客观反映项目实施后所能达到的技术创新水平和经济、社会效益,对未制订预期绩效目标或目标不明晰、不合理的,不予立项资助。

(四)联系方式

综合业务咨询:发展规划处       55018867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55018886

项目服务部       55018847

                 55018842

项目管理系统技术咨询:55018918 55018909

附件:1. 2020年度基础科学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2. 2020年度社会民生科技计划申报指南

      3. 2020年度科技创新研究计划申报指南

2020年度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