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8-26 14:4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通政规〔2020〕4号),做好2020年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并达到下列标准:

科技创新型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列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或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500万元以上。

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连续两年营业收入年均增长40%以上,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达3000万元以上或估值达1亿元以上。

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近两年企业累计研发费用占累计营业收入比达到5%以上(软件企业达到10%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件以上(软件企业软件著作权10件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2亿元;近两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

上述三类企业,预计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30%、40%、20%。

二、申报材料

1、南通市科创企业申报书。

2、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能够反映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企业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果年度审计报告的营业收入与税务部门提供的营业收入不一致的,要做书面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

5、2020年1-8月份企业营业收入的财务报表。

6、申报认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2019年营业收入达不到3000万元的,应提供私募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占股的证明材料(投资协议、企业章程、银行进账单等)或企业估值报告。

7、申报认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市场认可度高的证明材料。

8、申报认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应提供2018-2019年企业累计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或2018年度、2019年度研发费用的审计报告。

三、组织方式及要求

1、申报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组织,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本地企业的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向税务部门调取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比对,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 

2、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主体责任,科创企业认定申报书须经企业法人代表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3、全面实施诚信承诺制。企业法人在申报时签署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因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企业,不得申报认定。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按封面、科创企业认定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

2、各县(市)区科技局将企业申报材料、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申报企业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以及企业认定申报表、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申报企业汇总表的电子版报送至南通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3、本年度拟入库企业将在南通科技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未通过认定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

4、本年度企业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胡冬,联系电话:55018885。

附件:1. 南通市科创企业申报书

2. 科创企业申报汇总表

3. 企业营业收入审核表

2020年科技创新型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科创板上市培育企业申报附件.doc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