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第一批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5-17 15:50 累计次数: 字体:[ ]

崇川区、港闸区、通州区科技局,南通开发区人才科技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

产学研合作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途径。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现决定开展2019年第一批市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企业应为在南通市区注册并经营的独立法人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对合作开发项目有相应的人财物支撑。

二、申报条件

1、具体要求见《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18〕136号)第二章第三条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该实施细则已在南通市科技局网站上公布。

2、提供企业与国内科研院所、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协议),其中明确了合作研发成果名称、合作任务、合作经费及支付方式、双方权利和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内容。

3、产学研合作对象为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高校及其国家大学科技园、事业法人的科研院所和研发机构。

4、合作对象为本企业或者集团全资控股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的项目,不予支持。合作对象或合作研发人员是该企业的发起人、出资人、债权人、股东、董事、高管等身份的项目,不予支持。

5、产学研合作项目已经南通市科技局备案登记,合作期限不超过3年,已执行完成或取得合作协议(合同)约定的成果。

6、企业已实际支付给合作方的单个项目经费不得低于15万元。

7、已获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立项并取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

三、申报材料

1、填写《企业申报承诺书》(见附件1)。

2、填写《南通市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见附件2)。

3、项目合作成效结题报告(报告编写提纲参见附件3)。

4、国内产学研合作须提供科研院所、高校(或科研处、校地科技合作处等)、国家大学科技园盖章确认的技术开发合同(协议)、技术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合同登记证明等相关佐证材料。

5、企业的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需2名以上企业项目研发人员签字,注明与某单位某项目的合作经费)、合作方的正式发票复印件(需2名以上合作方项目研发人员签字、加盖合作方单位公章)、合作方进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合作方单位公章)等相关佐证材料。

6、企业及合作方开展项目合作的研发团队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

7、成果证明材料(包括销售合同、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等)等。

上述材料用A4纸打印(建议双面)装订成册,一式3份。其中正本须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和发票复印件的签字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汇款凭证和发票原件备查。

四、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区科技主管部门。由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报送市科技局。推荐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4日。

五、其它

1、请各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退回并说明原因,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将推荐表(加盖公章)和申报材料统一报送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市场部。

2、以双方产学研合作项目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协议)时间为结点,2018年1月1日之前的产学研合作项目财政资助执行老政策,之后的项目执行新政策。

联系人:倪平0513-55018877;张凌华0513-55018836;

付江0513-55018878。

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

2、南通市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申报表

3、项目合作成效结题报告(提纲)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5月16日

通科新[2019]45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