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7-12 15:32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南通开发区人才科技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全市研发机构的建设层次和质量,根据2019年全市研发机构建设工作的统筹安排,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通市企业院士工作站、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为南通市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2.申报条件参照《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5号)、《南通市企业院士工作站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6号)和《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科发[2018]117号)。

3.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的南通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组织开展申报、评审,于8月30日前,经公示后将评审结果和新建推荐名单正式上报市科技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中心),每个县(市)区推荐不超过10家。

4. 南通市院士工作站、南通市重点实验室,采取属地推荐,市科技局组织评审认定。一般已认定为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相关专业领域的不再重复认定。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制成申报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于2019年8月20日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5.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对照本通知要求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管理中心 刘 华 55018840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吴卫东 55018862

附件:1.南通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申报表

2.南通市企业院士工作站认定申报表

3.南通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申报书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0日

通科研(2019)7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doc

通科研(2019)78号 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_2019071214043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