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科技局新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预算: 19.5万元 。
三、项目需求:
1.在“南通发布”APP开设“创新南通”专题。
2.刊发“创新南通”专题稿件不少于40篇,每篇附市科技局“创新南通”公众号二维码。
3.在“南通日报”微信、“江海晚报”微信至少推送一条宣传信息。
4.协助科技局做好重大科技活动的新媒体宣传策划及发布。
5.发挥南通报业传媒集团各新媒体平台优势,与市科技局共同策划有影响力的活动,大力推广“创新南通”公众号,力争使“创新南通”公众号关注度明显提升。
6.合作时间:2020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四、单一来源原因
《南通日报》是南通最主流媒体,“南通发布”APP是南通最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在“南通发布”APP上开设“创新南通”专题,能充分发挥“南通发布”这一区域性主流新媒体点击量大、权威性强的优势,全面宣传科技引领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因此,本次新媒体宣传项目,选择与南通日报社进行合作。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南通日报社
六、时间、地点和联系人信息
1.公示期: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 14:30
3.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日15:00
4.谈判地点:南通市科技局
5.谈判联系人:吴永峰
七、供应商需递交的材料
1.法人/负责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宣传服务方案与承诺(加盖公章);
3.详细的报价依据和清单(加盖公章)。
请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自编目录装订成册,正本1份,副本2份,采用A4纸,不允许活页或拉杆夹装订,否则不予接收。谈判文件上要明确标注供应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谈判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公章。
八、谈判原则
1.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谈判时,不按本公告第七点要求提供齐全谈判材料的,将被拒绝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2.单一来源采购人员查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响应采购需求程度及偏差程度。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遵循物有所值和价格合理的原则商定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然后集中与供应商就价格问题进行谈判,供应商第一次报价超项目预算的不予接收,谈判报价原则上不超过3次,超出商定的洽谈方案的价格承受上限,本次谈判予以终止。
3.谈判成功后由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出具成交报告。
九、发出成交通知书
南通市科技局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内。
3.合同宣传时间结束前一周对宣传稿件等数量进行验收,数量不足的延长宣传服务时间,直至达到宣传稿件数量。
南通市科技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