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市各直属园区人才科技局(经发局)、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南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全面提升我市自主创新策源动力和科技惠民水平。现组织2024年度市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项目按照市自然科学基金和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两个类别组织申报。
1.市自然科学基金。自然科学基金将聚焦我市优势产业与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对基础研究的需求,把握大科学时代科研范式变革、学科交叉融合趋势,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培养创新人才,营造良好氛围,夯实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科技支撑。市自然科学基金分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2.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社会民生科技计划将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重点支持关系社会民生、受益人群多、技术集成度高、行业或区域特点突出、具有在全市进行示范推广价值的关键技术研究和科技示范项目,加快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科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具备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申报项目的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应建有研发机构、设有研究开发会计科目或研究开发辅助账。
2.申报项目须符合计划定位和申报通知指南范围(附件1、2),市自然科学基金侧重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需体现项目研究的前沿性,项目名称不得出现工艺、器件、示范、技术攻关、产业化等表述。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侧重技术攻关、应用与示范。项目名称和研究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形式审查不通过。
3.项目负责人须是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项目任务,且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其中:青年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主要参与人(项目组前三名人员)最多可再参与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市自然科学基金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有国家、省、市级基础或民生类在研科技项目(含2024年立项与到期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4.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目标应在项目信息表中明确并可考核,并须将预期目标分解到各阶段计划中。研究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等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技伦理、实验动物、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等有关规定。
5.实施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多个不同计划。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医疗机构申报项目与市卫健委在研科技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申报。软课题等类似项目不可申报本计划。
6.鼓励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的单位之间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比例、知识产权权属及责任风险等,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
7.合理申请项目经费。项目立项时将根据项目排名及专家建议,调整资助经费。申请经费与实际资助经费差额由各单位自筹解决。项目一经立项,总投资额、项目预期目标、项目考核指标不得调整与修改。
8.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为2024年10月。
三、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采取属地限额推荐方式。各县(市、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申报和推荐项目。省属单位、市直行政部门所属单位的项目,由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本单位)参照上述要求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强我市中医药创新研究,单列市中医院民生科技项目申报名额。
3.市自然科学基金只可申报指令性项目,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3。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按指令性和指导性分别申报,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4。
4.申报指令性项目的可以选择转指导项目,同意转指导的在申报信息表相应栏目中选“是”,不同意转指导的选“否”,否则一律不予转立。申报指导性项目,务必在申报“类别”栏选择“社会民生科技计划-指导性”。
5.各主管部门按项目类别分别制定推荐项目汇总表,并备注指令性是否同意转指导性情况。
6.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期3年,指令性青年和面上项目每项资助经费分别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期2年,指令性项目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4万元。
7.市部门预算单位(高校除外)不得申报指令性项目。
四、其他事项
1.全面推行无纸化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在“万事好通·惠企通”政策直达平台(网址:https://hqt.nantong.gov.cn/index.html)提交,申报阶段不提供纸质版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在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前,应当就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征得参与者和合作单位同意,合作协议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由项目负责人签字、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以附件形式上传,其他附件材料应传尽传。
2.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信用)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不予退回重报。2024年拟立项目将在市科技局网站(http://kjj.nantong.gov.cn/)进行公示,未立项项目不再另行通知。确定立项的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通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纸质申报材料A4纸打印(信息表和申报书需在申报系统中生成并带条形码打印),按封面、目录、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科技项目综合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证明材料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申报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供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表。
3.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包干制,不再编制项目预算。项目承担单位制定项目经费包干制内部管理规定,包括经费使用范围和标准、各方责任、违规惩戒措施等内容,报市科技局备案。项目负责人在承诺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和作风学风诚信要求、经费全部用于与本项目研究工作相关支出的基础上,自主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5.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相应处理。
7.各主管部门应明确审核责任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筛选,按限额和申报要求择优推荐。
8.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7:30。推荐项目汇总表及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各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7:30。
9.材料报送地点: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业务咨询:55018868、55018842,申报系统技术咨询:55019232。
附件:1.2024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2024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
3.2024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数
4.2024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数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