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技局档案整理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8-10 16:54 累计次数: 字体:[ ]

南通科技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局2017年档案整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南通市科技局档案整理服务。

二、项目要求

(一)服务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的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实物档案整理、编号、文书档案扫描存档、装订成册、上架、电脑录入系统。(整理、编目、文书档案扫描与挂接、上架)

(二)服务质量要求。按照市级档案馆进馆要求整理档案。(科技档案和实物档案的日常整理与进馆要求,目前在档号编制上有区别)

(三)本项目预算。不超过6万元/年度。

(四)整理的标准及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

3.《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南通市档案局关于国家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实施意见(通档发[2002]5号)

《关于规范文书档案电子目录录入的通知》(通档发[2007]39号)

关于印发《纸质档案全文数字化工作要求》的通知(通档发[2013]99号)

(五)档案整理技术要求。

1.档案接收。要对档案资料的完整性进行检查;登记移交清单;对档案实体内容按移交清单逐一进行清点,对材料不全的要随时补充完善。

2.扫描入档(扫描挂接)。投标人应具有档案数字化加工必要的专业技术和相应的软硬件设备,有稳定专业的档案扫描数字化加工服务队伍。

3.组卷整理。包括拆钉、粘贴、盖章、填写封皮等环节。中标方须严格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进行整理。

系统著录:在核对纸质档案的基础上,中标方严格按照《档案著录规则》(DA/T18-1999)进行著录,录入要素不得缺失,确保顺利进馆。

4.总体检查。检查档案实体和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内容是否一致,检查接收记录与入库记录是否一致;检查档案整理、著录等各工序是否符合档案整理、著录要求。(扫描文件格式及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挂接文件是否可用。)

5.入库上架。办理档案移交手续,点数核实后入库,按照档案类别的档案顺序摆放在档案柜相应的位置,以方便查询利用。

(六)数据备份。

数据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应及时进行备份,所需光盘由招标方提供。

(七)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中标人需与招标人签订保证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安全的保密协议,不得截留和向第三方泄露所涉及档案、资料的内容、信息及最终形成的各类数据,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若有违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追究责任。

2.现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各项档案资料带出市科技局档案室,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泄漏、传播;不得无故查看及讨论档案内容。

三、投标人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南通市工商部门登记的专业档案整理机构,整理机构需成立5年以上,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为3家以上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提供过档案整理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五、投标文件编制

(一)编制须知。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编制期间可到市科技局档案室现场勘察档案情况。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二)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法人身份证明;

4.近5年的业绩证明材料,重点提供档案进馆服务材料(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合作签订的合同及付款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6.投标报价单。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报价单使用信封单独密封放入投标文件内,信封正面注明投标人信息,并在封面处标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标文件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

3.“投标人要求”所需的必备佐证材料可不放于密封的投标文件袋中,或另外单独复印,在提交投标文件时直接交招标人审核。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1号楼407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夏亚宏   55018866。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20年8月21日14时。

(二)开标地点:南通市科技局四楼402会议室。

(三)无效投标的认定。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关于流标的认定。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原因,采购活动取消的。

评标小组保留可以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者流标的其他情况。

八、中标

(一)中标通知。

1.采购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

2.中标结果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公示。

3.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并公示结束后,招标人通知中标人签订合同。

4.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不再退还。

5.如中标候选人自行放弃中标的,或在公示期间被举报有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二)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中标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可一次签3个年度的档案整理服务合同,但招标人具有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权限。

4.每个年度的档案整理服务时间为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每个年度的档案整理服务费用按报价单计算,总费用高于投标时项目总报价的,按投标项目总报价支付。

6.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附件:1.

报价单.doc

      2.

综合评分办法.doc

                                                                 南通市科技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