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设备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0-06-22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区科技局、开发区人才科技局、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依据《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要求,现将2020年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设备购置补贴政策兑现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有独立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的2018年、2019年通过验收的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院士工作站、新认定的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其依托建设单位注册在市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补助内容

申请对象在符合申请条件期限内(以验收或批准文件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购置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原值10 万元及以上,不含税价),按其年度实际支出额不超过 10%予以补助,三年内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 10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研发。

生产性设备或已申报市其它研发仪器设备政策补助的不得申报享受此政策。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研发仪器设备购置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企业研发仪器设备购置清单;(附件2)

3、相关财务证明材料:须提供单价10万元(含 10 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及对应的企业记账凭证、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购置进口设备的财务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说明、报关资料及按购买日汇率换算额。企业提供的发票须与设备购置清单内容一致,且清晰真实有效。

4、企业申报资格证明材料:研发机构独立核算的账户及相关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研发机构获批或验收通过文件等。

5、研发仪器设备科技创新证明材料:提供设备已应用或准备应用的研发项目相关的立项文件、立项合同、经费预算等,并提供设备现场使用的照片。

6、申报单位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还需提供 2019 年度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 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 表)两张表。

7、其它证明材料。

四、其他要求

请各区、园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相关材料审核工作。材料审核主要包括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内容。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按照申报材料1-7项顺序装订。由各区、园区科技部门统一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中心(崇川路58号南通科技园1号楼104室),截止时间为 2020 年7 月 30 日。申报材料中申请表、购置设备清单及汇总表(附件3)等电子档发送至281506154@qq.com。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吴卫东 55018862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刘 华 55018840

附件:1.南通市企业研发设备购置补贴项目申请表

2.南通市企业研发设备购置补贴申报清单

3.南通市企业研发设备购置补贴申报汇总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22日

通科研72号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设备购置补贴申请的通知.pdf


2020年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设备购置奖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