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科技局及下属事业单位联合外聘法律顾问重新招标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11-05 09:0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科技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17〕85号)要求,南通市科技局联合4个下属事业单位(南通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1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因上次招标期间仅有两家投标,不符合开标要求,现将重新招标的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科技局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及服务项目。

(二)服务时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三)服务费用:

1.律师顾问费。南通市科技局不高于人民币20000元/年。各下属事业单位不高于人民币5000元/年。(南通市科技局行政编制32人,南通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事业编制19人,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事业编制22人,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事业编制6人,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事业编制25人。南通市科技局及下属单位机构职能请点击: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jgzn/jgzn.html)

2.行政诉讼案件(包括诉讼和执行)。按照实际情况计件收费,不高于2500元/件。

3.行政执法案件。按照实际情况计件收费,不高于2500元/件。

二、项目内容

(一)南通市科技局服务内容

1.为重大改革、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2.参与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3.为科技行政管理、科技计划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草拟通用合同范本;

4.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5.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6.参与法治建设相关问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

7.对我局内部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局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8.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下属事业单位服务内容

1.协助草拟、审查、修改下属事业单位日常业务、管理活动所需合同等法律文书;

2.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及重大合同,草拟通用合同范本;

3.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劳动等其他重大纠纷,从法律层面进行论证,提供建议方案;

4.代理参加有关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受托就有关事项代为进行非诉讼交涉,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5.对单位内部法律事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协助局对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6. 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南通市市级司法部门准许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规模10人(含)以上,开设时间超过2年。

2.投标人信誉良好,且近2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至少指派2名以上主办律师及服务团队,主办律师必须持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资格证,且具有不少于2年以上的执业经验;处理招标人诉讼或非诉业务需亲自到庭或到场参加。

4.投标人住所地在南通或在南通设有营业场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下午5:00。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五、投标材料要求、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方案及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报价单详见附件;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密封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6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6份(正本一份,副本5份)须于2018年11月9日(星期五)下午5:00前送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南通产业研究院1号楼407办公室。联系人:汪兵兵,联系电话:0513-55018899,55018899。

六、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打分的办法进行评标,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从以下几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打分,根据总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者中标。因本次重新招标条件变动较小,前期已经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取回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如不取回,视为不更改投标条件。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分方式

分值

价格

50分

1

计算方式为:最低报价 / 投标报价*50。

客观分

50分

技 术

15分

1

项目服务方案

对工作安排与项目要求的匹配程度、工作方法的适用度、工作流程的有序性进行横向比较。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方案最优者的满分10分,其余依次排列,酌情扣分。

评委评分

10分

2

固定服务团队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至少指派2名以上主办律师及服务团队(需提供主办律师法律专业经验和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服务期间固定主办律师及配置人员,非经招标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团队成员。

5分

商 务

35分

1

综合实力

执业律师(指该所正式注册年检律师)人数10人(含)得10分,每多1人多1分,最高得15分。投标人需提供有执业证号的执业律师花名册。

评委评分

15分

2

类似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曾经承担过的市级以上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证明,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5分。投标人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评委评分

5分

投标人提供拟派主办律师2017年主办政产学研等科技项目纠纷证明(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每提供1例得0.5分,最高得5分。

评委评分

5分

投标人提供拟派主办律师2017年主办过行政执法类案件证明(需提供受理通知书、判决书、裁定书等),每提供1例得0.5分,最高得5分。

评委评分

5分

3

企业荣誉

投标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律师协会或其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荣誉(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文件),每获得1个得1分,最高得5分。

评委评分

5分

合计


100分







备注:投标人必须逐条响应上述所有评审细则,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并列明评标索引,否则将导致不得分。

 

南通市科技局 南通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南通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

2018年11月5日

 

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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