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购买科技成果补助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南通开发区人才科技局、南通高新区科技局,苏通科技产业园、通州湾示范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实施细则》(试行,通科发〔2018〕136号)中第二章的第二条“市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的要求,请你们组织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时间为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0日(遇节假日顺延)。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2份,1份正本报送给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1份副本由区科技主管部门留存。联系人:张霞,联系电话:55018841。
附件:1、企业申报承诺书
2、南通市区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申请书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