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4-06-06 09:10 累计次数: 字体:[ ]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报名、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 享有公民的政治及民事权利;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从业)证书;

4.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5. 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2日(上午9:00-11:15,下午13:30-17:00)。

3.报名地点:南通市人才服务大厦二楼(南通市崇川区盘香路2号创源科技园9号楼)。

4.报名所需材料:①《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须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②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打印件(三个月内有效)、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③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审核:报名时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依据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3)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3个月内有效),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513-83529226(工作日9:00-11:30 13:30-17:30)。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1.笔试。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主要对应聘者的知识储备、综合能力和公文写作能力等进行测评。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面试环节主要对应聘者的语言表达、形象举止、沟通能力、反应能力、职业素养等基本素质进行考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以成绩高分者在前(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费用自理,按实收取。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需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市科学技术局(kjj.nantong.gov.cn)、南通人才网(http://www.ntjob.cn/)公示5个工作日。

2.录用。公示无异议的,由南通再就业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与拟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为2年。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八、相关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南通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监督电话:0513-55018895。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体检费及应聘者参加相关环节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本公告由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2:《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24年6月5日


附件2: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1:南通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简介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