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通市2019年到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9-05-05 16:55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人才科技局、相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9〕81号)精神,我局将对我市2016年立项到期的27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中,市区9家:通州区3家、港闸区2家、开发区4家;县(市)18家:海安3家、如皋2家、如东5家、海门4家、启东4家)开展验收,现将验收方案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

《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和省项目合同。

二、验收对象

全市27家2016年立项到期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详见清单)。

三、验收要求

2019年度工程中心验收采取分区验收,县(市)所属(18家)由各(县)市科技局负责按照以下验收程序开展验收;市区所属(9家)由市科技局组织专家统一验收,请各区做好相关验收准备工作。

(一)相关准备

1.对照省项目合同明确的任务目标形成实际建设完成

情况对照表和验收材料一式5份。

2.准备验收汇报ppt。

3.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上墙。

4.做好现场考察准备工作。

(二)验收程序

1.企业上报验收材料(2019年6月30日止)。

2.验收采取现场验收

(1)企业对照合同汇报合同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专家考察现场;

(3)专家评估打分。

3.市科技局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并考察现场形成验收报告,并汇总排序。

4.上报省厅。

四、验收要求

1.请各(县)市科技局严格按照《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验收与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和省项目合同规定目标任务进行验收。各县(市)所属(18家)工程中心验收后将《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专家表》、《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表》复印件及排序表(格式详见附件)于2019年7月20日前报市科技局项目管理中心刘华处。

2.请各相关区科技局通知相关企业做好验收工作,验收行程详见附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吴卫东 55018862;刘华 55018840。

附件:1.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专家表

2.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评估表

3.市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日程安排

4.2016年立项2019年验收省级工程中心汇总表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29日

通科研〔2019〕43号 关于对南通市2019年到期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