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2-11-16 11:02 累计次数: 字体:[ ]

    20125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南通市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国知发管函字〔201238号),示范时限自20124月至20154月。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作用,确保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取得实效,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和示范城市(城区)评定办法》(国知发管字〔2011160号)和《南通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通政发〔201144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一化一中心三城市”的奋斗目标,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核心,以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和企业为重点,以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为保障,着力发展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创新型经济,为南通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2.工作目标。将我市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强劲,转化运用体系健全,保护环境明显优化,管理体制顺畅高效,服务能力显著提高的知识产权强市。到2015年力争达到:

——知识产权产出水平显著提高。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国际PCT专利年申请量比2011年双倍增,中国驰名商标数量翻一番,年作品著作权登记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量、植物新品种授权量与GDP同步增长。各类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均位居全省前列,在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技术和国际知名品牌。

——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大步提升。不断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体系,推动500家企业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200家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培育50家以上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率大幅提升,专利技术实施率达到70%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更加强化。侵权、假冒、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知识产权案件年结案率达到90%以上。

——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普遍加强。建成高效、顺畅、协调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形成功能齐全、管理规范、服务优质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培养和引进50名实务能力较强、专业素质较高的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才,100名专业管理能力较强的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500名具有较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的知识产权工程师。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

3.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对本市企业的首次发明专利申请给予申请费、代理费全额补贴;对国内发明专利、国际PCT专利的申请和维持,驰名和著名商标创建、境外商标注册,精品版权作品创作、专利技术标准化等予以重点资助。将知识产权要素作为科技计划立项、招投标、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指标,引导企业通过委托开发、联合开发、技术转让、合作创办研发机构等形式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建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重点骨干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联络对接机制,加强服务指导,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利拥有全覆盖,建有研发机构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有效发明专利全覆盖。

4.支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全面推广《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形成有效的运行机制;支持企业设立知识产权首席官,统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确立长远的知识产权兴企战略。通过试点示范,培植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骨干企业。

5.推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企业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源开展创新活动,在开展原始创新的同时,充分运用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及专利技术二次开发等策略,提高专利战略的整体运用水平。引导企业将专利战略、商标战略、标准战略有机结合,把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市场竞争的有效工具,并通过知识产权的合理运用构筑比较优势,以自主知识产权创新与有效营运提升企业竞争能力。建立市县联动的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

6.重奖知识产权发明创造者。设立南通市政府专利奖评选奖励制度,对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优秀知识产权项目及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给予重奖。鼓励企业建立激励发明创造的奖励和分配制度,采取知识产权入股、员工持股、期权等多种分配形式激励发明创造。科技人员获得专利权,应作为其业绩考核、职称评定、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二)增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7.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专项工程。围绕海洋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智能装备、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等新兴产业,组织有针对性的专利态势分析和预警研究,帮助企业掌握全球创新状况,明晰创新路径,进行战略性专利布局,增强产业发展和创新活动的前瞻性。支持新兴产业基地、高新技术园区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产业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协同互动,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知识产权和品牌,主导制定一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形成带动一片产业发展的格局。

8.实施重点产业(集群)专利联盟推进计划。支持船舶及重装备、电子信息、精细化工、纺织服装等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集群构建专利池和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支持联盟以知识产权共享和共同维权为纽带,实施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和发展策略。在产业园区和产业特色镇开展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支持高新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跨江合作园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等建设知识产权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示范基地。

9.实施商标品牌发展战略。强化商标品牌政策导向,发挥中介机构作用,鼓励企业注册国内、国际商标,创立一批自主品牌;引导企业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规划,创育一批江苏省著名商标和江苏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以及区域国际品牌。发挥行业协会、重点企业的作用,引导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加快产业集群从产品经营、资产经营向品牌经营过渡,争创江苏省区域名牌。

10.打造特色版权产业群。深化版权管理的“南通经验”创新模式,扶持动漫原创作品创作和工业品设计创新,增强文化创意产业核心竞争力。挖掘版权资源的价值,重点扶持一批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影视广告等领域的骨干版权企业,培育“版权兴业”示范基地和版权重点项目,发展版权产业链,形成版权产业群。

(三)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11.加快知识产权产业化发展。突出财政资金的知识产权导向,优先支持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设立“重大专利技术实施专项”,以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产业化为重点,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融入性、服务性和引领性,吸引更多的新兴产业自主知识产权重大项目来我市落户。推进南通家纺设计等知识产权产业化试点基地建设,打造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的重要载体。

12.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授信额度和多样化金融服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信用、风险控制和风险补偿机制。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推动知识产权股权化、证劵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专业性知识产权评估机构,为专利质押、企业并购、无形资产入股等提供价值依据。

13.组建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成立政府主导的专利运营公司,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专利收储、专利池建设和专利二次开发,实现重点领域的核心专利集中,为企业提供许可、转让和实施服务,加速专利转移转化和产业高端化进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围绕优势学科建设专利培育与运营中心,加速重大创新成果的专利培育和产业化。推进有条件的园区建立知识产权展示与运营平台、设立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鼓励民营企业开展专利运营业务,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活动的氛围,充分实现知识产权的商业价值。

(四)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14.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构建设,配备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执法人员。加快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硬件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口审庭和巡回审判庭,改善执法装备,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率。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能力建设,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三审合一”改革,提高司法审判效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实务培训、业务研讨等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整体水平。

15.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引导公众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及主动查处机制,加强市场监管,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恶劣的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推动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妥善解决行业内的知识产权纠纷。深入实施“正版正货”承诺推进计划,重点加强专业市场的规范管理,打造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市场和企业,促进形成自觉买卖和使用正版正货产品的市场氛围和消费导向。

16.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风险预警。加快推进维权援助体系建设,发挥中国(南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作用,鼓励县(市、区)建设一批维权援助分支机构,形成较为完善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网络。在南通家纺城建设“中国南通(家纺)快速维权中心”,探索建立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专利快速审批授权、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保护的通道。鼓励企业、行业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联盟,形成多元化的维权援助格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行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分析和预警研究,及时将预警研究成果向相关企业发布,为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提供决策参考。

(五)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17.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推动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据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完善市级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落实相应人员。推进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队伍。建立知识产权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区域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监测和绩效评价,提升知识产权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8.加强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国家、省知识产权区域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工程,推进县级区域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形成一批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强县(市、区)。加强园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开展园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强、创造水平高的示范园区,加快推动园区转型升级步伐。

19.建立重大经济和创新活动知识产权审查评估机制。制定重大经济和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办法,对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重大技术研究开发、重大技术改造、重要创新人才或团队引进、重大展会活动等实施知识产权评议,对存在严重知识产权侵权隐患、属于重复研究开发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重大项目知识产权跟踪管理机制,将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项目知识产权产出情况,纳入项目管理和考核内容,委托有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对其知识产权创造活动进行监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商务部门开展涉外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重点帮助企业在对外投资、货物出口、境外展销等方面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服务,避免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纠纷。

(六)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

20.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推动专利代理机构规模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实施“十所百企知识产权服务对接工程”,促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与中小企业紧密对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代理人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引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对专利代理服务绩效的监督管理。

21.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实施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对知识产权代理、交易、咨询、托管、评估、保险、法律等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绩效评价,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经营模式、拓展业务渠道、优化服务内涵,培育一批业务能力强、知名度高、示范性强的知识产权服务龙头企业。引进海内外知识产权服务高端人才和优秀团队来我市创业,吸引知名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整体服务能力。

22.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专业队伍。设立知识产权培训专项资金,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首席官、专利代理人培训和企业法人知识产权高级研修制度,全力打造五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即:知识产权工程师队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内审员队伍,企业知识产权首席官队伍,熟悉知识产权规则的企业家队伍和业务精湛的专利代理人队伍。将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列入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重点引进一批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适应国际竞争需要、懂技术、会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推行“知识产权特派员”制度,在大型企业、创新团队和高新技术企业派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三、保障措施

23.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筹、协调全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加强对国内外知识产权发展动态和知识产权重大问题跟踪研究,做好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总结和提升。

24.加大资金投入。设立独立预算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建立知识产权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确保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增幅高于同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支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各类金融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体系。

25.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政府和广大新闻媒体要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宣传创新和保护理念。将知识产权宣传作为精神文明建设、普法教育工作以及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将知识产权教育作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培训的重要课程。组织开展知识产权公开示范庭审活动,定期发布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和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

26.强化督查考评。完善知识产权统计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出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将建设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各部门,加强推进和完成情况的督查、考评。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做好建设工作动态报告和年度总结,确保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的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