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5-07-09 16:03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省辖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苏南各县(市、区)科技局、省级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对全省乃至全国创新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引领江苏创新创业进入新时代,经科技部火炬中心同意,在我省启动实施“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现将《“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2015-2020)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

  实施方案(2015-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深入实施创新驱 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引领示范作用,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引领江苏创新创业进入新时代,根据科技部“创业中国”行动,结合苏南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统领,将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释放市场活力作为引导创新创业活动重要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创新创业为核心,以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为目标,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主线,以构建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为突破口,有效整合资源,集成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依靠市场机制和产业化创新,大力培育新技术和新产品、新服务和新模式、创新型企业和创新文化,进一步夯实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苏南地区初步形成开放、高效、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呈现出创新资源丰富、创新要素汇集、孵化主体多元、创新创业服务专业、创新创业活动活跃、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涌现出具有“改变世界”梦想的创新创业者和“颠覆性”技术的创新型企业,努力把苏南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业天堂”。

  ——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形成以青年创新创业者、企业高管及连续创新创业者、科技人员和海归创新创业者为代表的创业“新四军”,吸引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超过20万人。

  ——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完善。适应科技经济发展需求的创业新模式不断涌现,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超过300家,各类科技创新创业载体超过800家,创新创业服务聚集区达10个以上。

  ——创新创业服务资源高度集聚。聚集一批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创业投资机构超过300家,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000亿元;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达100亿元,支持20000家科技创业企业;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科技服务机构密集,创业导师超过2000人。

  ——科技型企业快速发展。掌握前沿技术和采用全新商业模式的创业企业不断涌现,促进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向新模式、新业态转变,培育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0000家。

  ——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全社会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创业文化,举办各类创业大赛、创业沙龙、创业培训等活动超过5000场,“创新创业苏南”品牌在全社会获得广泛认同。

  二、重点任务

  围绕创新型企业家培养、众创空间建设、创新型产业孵育、创新创业服务提升、创新创业资源整合、创新创业氛围营造等关键环节,组织实施六大工程,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创新创业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大力引导和推动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向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积极完善苏南地区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一)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工程

  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潜力,重点做好青年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者、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科技人员创业者和留学归国创新创业人员等为代表的创新创业“新四军”培育工作,推动更多的群体投身创新创业,使创新创业成为一种价值导向、生活方式和时代气息。

  ——更加注重开展面向青年和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孵化。推进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高校普遍开设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支持南京大学等高校院所开办创新创业学院,建设与创业教育相适应的、专兼职结合的高素质创业教师队伍,通过全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支持高新区采取多种方式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共建大学科技园、研究院等创新创业载体,实现苏南国家级高新区内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全覆盖,构建“校区/所区、园区、高新区”三区联动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体系,实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和活动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的作用,推广北大创业训练营等模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培训、工商注册、创业交流、融资对接等服务。加快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平台建设,高校院所与高新区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要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和管理模式,划出一定的空间,免费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加优惠和便捷的中试开发、技术转移、成果孵化等专业服务。

  ——积极支持大企业高管及连续创业者再创业。重点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学习借鉴阿里巴巴、华为、腾讯等知名企业经验,凭借技术、平台、管理等优势和产业整合能力,面向企业内部员工和外部创新创业者提供资金、技术和服务,开展产业孵化和新业态创生,裂变出更多具有前沿技术和全新商业模式的创新型企业。

  ——广泛吸引高校院所科技人员到苏南创新创业。积极推广南京国家科技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进一步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办法,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科技人员股权激励机制,鼓励省内外高校院所的科技人员利用科学知识、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和信息以兼职或离岗等方式,走出来创办、领办或与企业家合作创办科技型企业、科技服务机构。

  ——大力招揽留学归国人员落户苏南发展。深入实施江苏省“双创计划”、南京“321计划”、无锡“东方硅谷计划”、常州“龙城英才计划”、苏州“姑苏计划”、镇江“331计划”等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切实发挥好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欧美同学会中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留学报国基地和留学生创业园等国家级创业载体的作用,积极加强与海外人才服务机构的合作,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拥有国际领先成果的高层次领军人才来苏南落地孵化和创办科技型企业。

  (二)众创空间建设工程

  吸引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构建一批适应大众创新创业需求和特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为大众创新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

  ——加快发展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创新运营机制和孵化形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特色鲜明”的原则,支持社会资本或行业龙头骨干企业,高效整合人才、技术、资本、市场等各种要素,兴办主要面向创业者的具有新服务、新模式等特征的新型孵化机构。加快发展苏州工业园区云彩创新孵化器、无锡高新区3S创业咖啡馆、常州高新区“嘉壹度”青年创新工场、武进高新区青武·创客空间、镇江高新区五洲创客中心等新型孵化服务机构,实现苏南高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全覆盖。充分利用苏南制造业发达优势,通过新建或改造升级大学生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规划发展一批智能化的创客空间和加速器,为创客活动聚集提供项目孵化空间。

  ——鼓励传统孵化器体制机制转换和模式创新。支持外资和民营资本参股创办孵化器,建设一批混合所有制孵化器。有条件的国有孵化器要加快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吸引民营孵化器、企业、风险资本等积极参与,实现国有孵化器、民营孵化器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激发孵化器发展活力。推动传统孵化器与新型创业服务机构开展深层次合作,发挥传统孵化器的基础设施和新型创业服务机构的专业服务互补优势,联合建立“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孵化链条,为初创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

  ——鼓励民营资本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公寓。利用“退二进三”的机遇,选择交通方便、生活配套齐全的废旧工业厂房、宿舍楼、SOHO空间等进行改造,为创新创业者提供集公共办公区、会议室、活动区和住宿区为一体的价廉宜居的创新创业空间。鼓励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龙头企业等骨干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盘活学校、政府的办公楼宇和厂房,聚集相关产业联盟、创新创业服务机构,营造交流、沟通、碰撞、开放、共享的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创业走廊、学府新天地、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为代表的一批生态化的创新创业示范社区。

  ——积极实施孵化器建设“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鼓励国际知名孵化器到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新建、参股、合作或受托运营管理孵化器,鼓励苏南孵化器、大企业、投资机构等组建苏南创业孵化联盟,到硅谷等世界一流创新要素集聚区创办孵化器,集聚世界一流技术、产品及人才,并推动成功孵化项目到国内落地转移转化和实现产业化。

  (三)创新型产业孵育工程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依托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创业孵化机构的产业孵育功能,以高端化为导向,以赢得未来产业竞争为目标,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加快培育创新型产业和新兴业态。

  ——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引导和支持科技创业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加快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建立,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品牌层次,扩大品牌影响,实现以技术创新推进品牌与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小巨人企业,全力推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形态向知识产权密集型转变。

  ——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石墨烯、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医疗器械、生物医药、高端软件、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推进专业孵化器建设,培育一批具有高成长性的新兴产业瞪羚企业,办好加速器,进一步通过产业组织创新、资源配置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充分满足企业对于发展空间、技术研发、资本运作、人力资源、市场开拓、国际合作等方面个性化需求,帮助其加速成长,培育经济新增长点。.

  ——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动“互联网+”行动,鼓励创业企业围绕制造业需求,利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提供专业化配套服务,推动现代制造业向研发、设计创意等高端环节延伸,催生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新业态。以产业转型为契机,积极鼓励和支持新兴服务业领域各类创新创业活动,重点发展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型创业企业。加快推进国家技术转移苏南中心等跨地区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科技服务市场主体,壮大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科技服务机构和龙头企业,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四)科技金融创新工程

  发挥金融创新对科技创业的助推作用,培育壮大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形成各类金融工具协同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局面。

  ——加速发展以“首投”为重点的创业投资,建立和完善省市联动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机制,不断扩大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吸引更多专业化天使投资机构入库。充分发挥省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民营资本开展天使投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要普遍建立天使投资(种子)资金,支持省高科技产业投资集团放大天使投资母基金作用,与苏南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型企业通过众筹等方式设立创客天使投资等特色投资基金,培育天使投资机构和天使投资人,促进天使投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大力发展以“首贷”为重点的科技信贷,开展省地高新区共建科技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试点,建立全省统一的科技企业库,完善快速补偿机制,提高财政资金风险容忍度。积极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和产品,鼓励发展众筹、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小微银行等科技创业金融服务方式,增强金融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服务能力。

  ——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引导和鼓励科技创业企业在股权众筹平台、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进行展示挂牌和融资。以“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为重点,集成各类科技计划和地方上市补贴资金,加强上市培育辅导,推进股份制改造,加快科技企业上市步伐。

  (五)创新创业服务提升工程

  推进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支持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支持创新创业服务集聚区、骨干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网络化骨干公共服务平台、虚拟实验室、创业导师队伍等的专业能力建设,为创业企业提供从创业项目到产业化的全过程服务。

  ——培育一支高端化的创业导师队伍。支持各类创业服务平台聘请成功创业者、天使投资人、知名专家担任创业导师,深入众创空间,为科技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投对接等服务,鼓励创业导师与被辅导企业形成投资关系,建立创业者与创业导师共赢机制。

  ——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能力。在现有科技企业孵化器市、县(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着力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由量的发展向质的提升转变。支持苏南有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加快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创新创业载体,提高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推动一批省级孵化器升级为国家级孵化器,将符合条件的新型孵化器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推荐优秀创新型孵化器列入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鼓励孵化器及其管理人员持股孵化,充分调动从业人员积极性。鼓励孵化器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采取“创投+孵化”的发展模式,实现孵化体系内资金和项目的共享。

  ——建设“苏南科技创新创业云服务平台”。整合苏南9个国家高新区的创新创业资源,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立苏南科技创新创业云服务平台,实现科技资源、科技数据、科技服务和科技管理的互联互通、开放共享。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网络化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满足互联网、3D打印、个性化定制、众筹融资等创新创业新需求,促进众创空间与产业创新的有机结合。建设一批虚拟实验室,以市场机制和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大型科学仪器、分析测试人才、测试方法及标准等与纳米、医疗器械、磨具、环保设备、物联网、生物医药等专业孵化器的有效对接,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科技服务。

  ——推动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建立一批以众创空间为龙头,科技咨询机构、投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机构、技术交易机构、产权交易市场等集聚发展的创新创业服务集聚区,为科技创业企业提供科学化、标准化、便利化的公共服务。进一步提升江苏(苏州)自主创新广场、常州科教城、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等科技服务集聚区建设水平,推动国家科技服务业区域、行业等试点工作。

  (六)创新创业文化培育工程

  大力弘扬“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丰富创新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苏南品牌,让创新创业文化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创新创业文化氛围。

  ——做好已有创新创业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塑造创新创业苏南品牌形象。继续支持办好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暨江苏科技创新创业大赛,通过常态化举办大赛为科技创业企业和团队搭建项目路演、创投对接、宣传推介的平台。深化“全国三维数字创新设计大赛”、“江苏科技创业周”、“江苏科技创业导师园区行”、“江苏省大学生科技创业训练营”、“天使下午茶”、“领军秀”等科技创业活动品牌,集中展示苏南创新创业成就,弘扬创新创业文化。

  ——不断创造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为大众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公益性、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鼓励和指导苏南国家高新区围绕产业创新发展和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组织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支持苏南国家高新区每年轮流举办“苏南全球创客马拉松比赛”,打造成为创新创业苏南的标志性品牌。适时表彰一批有特色、有创新建树、有引领作用的地区、单位和个人,并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在科技部火炬中心的指导下,由江苏省科技厅负责统筹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的各市、县(市)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和科技创业园是推进“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的责任主体,要与本级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调查研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工作方案。省科技厅将会同财政、教育、人社、工商、税务等部门在落实工商注册、税收政策、人才流动和专利成果保护等方面加强合作,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

  (二)加大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

启动实施省创客红包奖励计划,省地联动,采取科技创业补助、创新券等方式,广泛吸引海内外创客集聚苏南创新创业。实施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后补助,加大对众创空间、苗圃等的支持力度,降低创业成本。鼓励创客参加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对大赛获奖的企业及创业团队技术研发项目,纳入省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和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立项支持。加强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和省各类科技计划与地方的联动,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创业者及科技创业企业的集成支持力度。

  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办法,进一步畅通科技人员创业通道。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内的科技创业企业放宽注册条件,简化注册手续,提供工商注册便利。率先落实国家向全国和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广的十条政策,执行好现有国家和省针对小微企业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园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三)实施动态考核评价

  推动各地把众创空间建设与发展列为高新区经济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科技创业统计及定期发布制度,研究制定江苏省众创空间建设绩效评价办法,建立针对众创空间特点,突出创新活力与能力,涵盖体制机制创新、服务标准规范、创业人才引进和企业成长培育等内容的立体化评估体系,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布。

  (四)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切实加强对“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实践中新问题新情况的研究,及时总结各地好的做法和有效模式,提炼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全省和全国推广。组织相关典型经验的交流,利用各种媒介广泛宣传,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对“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的关注和支持,真正形成政府鼓励创新创业、社会支持创新创业、大众积极创新创业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