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印发《南通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工作规则》是我市统筹创新活动管理,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激发企业创新动能的重要工作抓手。现解读如下:
1.为什么要出台《工作规则》?
将积分制引入科技创新管理,采用指标量化的方式综合评价企业创新能力,将原本分散的政策扶持统一转化为“积分红利”,让企业熟悉创新路径、丰富创新手段、拓展创新视野,推动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以普惠的积分政策论“创新”英雄,掀起企业创新竞赛新热潮,进一步推动创新资源、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向真正搞创新的企业集聚,逐步形成更加浓厚的创新氛围。
2.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如何组织?
市政府成立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税务局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学技术局。各县(市)区科技部门牵头本级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市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相关工作。
3.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有哪些类型?
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计分类别分为创新投入、创新活动、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品牌和扣分项,前五项主要反映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企业合作创新活动、企业“双创”人才集聚、企业综合创新成果以及企业获得的各类品牌认定等创新状况,扣分项主要包括科技管理、信用管理、知识产权和安全环保等事项。
4.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如何运用?
一是用于资金扶持,其中,市区企业奖励积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市确定的兑付比例报市财政集中支付,县(市)区职能部门审核的奖励积分由县(市)区财政统筹,按照各自确定的兑付比例集中支付。
二是用于荣誉表彰,根据年度企业评价积分排名情况,确定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有关奖项的企业类表彰对象。
三是用于资源配置,分行业、分企业发展阶段优先引导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的创新资源对接企业活力积分排名靠前的企业。
5.在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工作中,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
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由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企业可登录“南通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信息平台”了解政策要点,并可在该信息平台或在原有政策兑现申报渠道进行申报,不会增加企业负担。
6.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如何计分?
具体计分项目按照《南通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计分标准》执行,县(市)区可结合自身产业创新布局需要额外设置自选项目。《南通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计分标准》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按年度进行修订。
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同时计评价积分和奖励积分,同一项目一般只计一次,市级计分中评价积分与奖励积分相同,县(市)区计分中规定项目评价积分与市级计分相同,奖励积分根据各自奖补政策进行折算;自选项目的评价积分和奖励积分由各县(市)区自行设定。企业获得未列入《南通市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积分评估计分标准》的国家、省级科技创新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等计评价积分,不计奖励积分。
7.企业对获得的科技创新活力积分产生疑问,可通过何种渠道进行反映?
企业对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或其他机构执行积分评估工作相关规定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由办公室按要求进行核实。如发现廉政问题,可以向市纪委监委反映。
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bmwj/content/c3c6967c-6b26-47ff-a273-c640077af4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