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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科技局制定出台《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补贴办法(试行)》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4-10-29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通委发〔2012〕10号)文件精神,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发挥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大仪网”)的作用,更好地为中小型科技企业服务,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近日,市科技局联合市财政局及时制定出台了《南通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管理和经费补贴办法(试行)》,《办法》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仪器设施入网与使用管理、绩效评估和考核、资金管理和附则6大部分。

  《办法》指出:大型科学仪器设施,是指原值在20万元以上,可用于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的单台或成套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或具有特殊功能,专业性较强,精度较高,原值在5万元以上的特殊仪器设备和实验设施。鼓励和支持南通市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通过南通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共享使用非关联单位的仪器设施,开展产业化前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发活动。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定期对入网仪器设施和共享服务情况进行分类汇总和统计分析;根据仪器资源状况和社会需求,选择一批技术水平先进、社会需求量大的仪器设施和服务能力强的机构重点推荐和组织入网。

  《办法》强调:建立健全本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的绩效评估制度。市研发服务平台中心负责组织专家对入网单位在共享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通过大仪网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将作为共享服务补贴的主要依据之一。对通过评估考核的入网单位,根据年度服务业绩,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对非财政资金购置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入网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补助。

  《办法》要求: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共享资格,记入科技诚信档案,并收回专项补助资金,同时在大仪网公布。

  据悉,《办法》是市科技局在前期到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中心和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调研并借鉴其他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并起草的,预计年底前南通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将建成正式对外开放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