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安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组织领导、科技投入、考核激励等方面探索推进,优化科技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力打造国家创新型县(市)和全省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地区。
一是解决组织体系不强的问题。坚持一把手抓“第一动力”,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领导小组,研究出台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1+7”政策体系,每月专题研究试点工作,每季度向省科技厅汇报试点工作情况,与省科技厅建立了定期会商机制。2019年4月2日,市委、市政府专题召开“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暨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动员各部门、各区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十大产业集群均成立了3-5人的产业科技创新办公室,10个院士团队与行业龙头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二是解决科技投入不足的问题。聚焦宣传省“科技改革30条”“科技创新40条”,出台了《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创新型市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支持改革创新的政策意见。2018年,全市财政科技投入达6.12亿元,争取上级科技经费近5000万元。
三是解决考核力度不大的问题。坚持把科技创新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区镇科技工作的考核,实行“月度点评、季度考核、年度夺杯”的考核体系,每季度设立“流动奖杯”。对机关部门从百分考核中拿出较大分值进行“机关部门服务企业科技行”绩效考核,年终开展科技工作“谈优谈差”活动,推动工作有部署、快落实、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