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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创新政策解读暨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组织申报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8-11-02 字体:[ ]

时间:2018年11月1日上午9:30

主题:科技创新政策解读暨年度市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组织申报新闻发布会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

发布人:李吉平  南通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查锡雄  南通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

        陈永祥  南通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

主持人:陈慧宇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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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慧宇:

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由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发布会。

近期省里出台了一系列最新的科技创新政策,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各地要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要求落实到位。今天我们邀请了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吉平同志,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查锡雄同志,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陈永祥同志,来向大家介绍我市贯彻落实省最新科技创新政策的相关情况,并解读我市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首先,请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吉平同志介绍系列科技创新政策出台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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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吉平:

各位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媒体朋友们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科技部门的关心和支持。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科技政策密集出台的背景,贯彻落实情况,待会请我局相关同志再详细介绍。

一是密集出台政策是强化创新引领发展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并把科技体制改革作为“四梁八柱”性质改革主体框架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近期,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推出了一批新的政策举措。我省先后出台科技创新、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举措。今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为主题,在南京召开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暨科技创新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会前围绕科技创新若干关键问题反复研究,形成了《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简称“科技改革30条”)《进一步支持企事业单位聚才用才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意见》《促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方案》3个政策性文件,聚焦痛点、精准施策,科技体制改革蹄疾步稳,充分调动了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要求,我市近期出台了《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有突破、出新招。我局也相应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全方位强化创新引领,将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二是完善政策体系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保障。进入新时代,对照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新要求,我市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一些深层次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次我市出台的科技政策主要是政府运用资金杠杆作用,引导激励科技创新。下一步我市还将出台深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将从管理服务方面,进一步释放科技创新的手脚、激发创新运用的活力。随着后续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政策链将逐步完善,从而有效化解决科技创新面临的瓶颈制约和突出问题

对标省委赋予南通争当“一个龙头、三个先锋”的新使命,我市科技系统将拿出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气神投入工作,确保科技改革政策精准落地,科技改革探索走在前列,为南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我主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陈慧宇:

谢谢李局长!

接下来,请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陈永祥同志介绍我市贯彻落实省最新科技创新政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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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祥:

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共有30条,条条都是“干货”,简称省“科技改革30条”。下面,我就我市贯彻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情况作一简要介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科技改革30条”贯彻落实工作,要求明确责任,搞好宣传贯彻,制定实施细则,抓好政策落地,切实把政策效应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把改革红利充分释放出来。我市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市科技局、在通高校院所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开设了省“科技改革30条”专栏,并利用微信、短信等方式推送科技改革政策,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在全市科技系统中组织100名以上工作人员担任企业科技政策辅导员,开展“百人千企”政策宣传活动。在通高校、科研单位设立30名科技政策专员,负责本单位的政策宣传工作。市科技局在9月25日组织了一场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培训会,请省科技战略研究院院长进行了政策解读。通过宣传,确保实现在通高校院所、大中型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五个全覆盖”。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政策落地,用足用好政策,让改革政策惠及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广大科技人员。

二是制定贯彻落实意见。根据省 “科技改革30”政策初步分工,我市也进行了初步分工,涉及到市监委、市人才办、市编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市外侨办、市行政审批局等14个政府部门。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14个部门按照任务分工聚焦当前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的、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围绕改革科技项目资助方式、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多自主权、完善项目管理和评价办法、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建设南通高等研究院、推进科技与产业融合发展、建立创新尽职免责机制、建立基建项目联审和科研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等重点问题,提出了南通版科技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目前,我市贯彻落实省“科技改革30条”政策意见已形成初稿,进入进一步征求意见阶段。

三是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政策落实主体责任,把政策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努力让执行部门精通政策、科研人员掌握政策、社会公众知晓政策,确保政策宣传解读到位、组织实施到位、要求落实到位。各县(市)区要根据“科技改革30条”的基本精神,抓紧对本地区各项科研管理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需在明年2月底前完成配套政策措施制订工作。加强督查问效,让政策红利充分释放、创新力量充分涌流,推动改革政策精准落地。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陈慧宇:

下面,请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查锡雄同志介绍今年组织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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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锡雄:

下面,我来向各位介绍一下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市区产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政策意见”)中关于科技创新政策的内容和今年市科技局落实该政策组织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等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政策意见》中科技创新部分政策解读

本轮《政策意见》中科技创新政策的出台,重点解决我们在与省外追赶超越城市(佛山、宁波)科技创新对标找差中发现的科技创新资源不足和科技政策供给投入不足、吸引力不够、引导性不强等问题。主要有四个特征:

(一)最大力度吸引科技创新资源

鼓励企业以技术需求对接创新成果,对企业有偿预订国内外科研院所、高校、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研发科技成果和转化技术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给予50%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力度是全省甚至是全国之最。

新设沪通科技合作专项,落实《沪通科技创新全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沪通两地产业结构高端化和区域科技创新一体化发展,集聚、共享双方创新资源。

(二)最大强度提供企业创新资源 “磁力场”

支持筹备阶段企业(创业团队),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补贴。对单次获得融资达到200万元以上的,按赛事级别、融资规模择优遴选10个项目给予20万元/个的配套资助。

支持初创阶段企业,通过创新券、通创币、使用大型仪器补助专项引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以创新券形式补助中小微企业购买科技服务等相关科技创新支出或上年度研究开发投入费用,每家企业每年兑现不超过10万元;向科技型初创企业、创业团队分别发放10万元、5万元“通创币”补助,向创新创业载体发放30%、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主题活动经费补助,根据载体内企业发展情况发放绩效奖励;以使用大型仪器补助方式补助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使用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入网单位共享仪器,年度单个入网单位服务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通过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奖励优化创业企业发展环境。分别奖励新认定的国家、省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加速器80万元、50万元。

支持发展阶段企业,设立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配套奖励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鼓励企业享受创新政策。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按省补助经费予以1:1配套补助。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

支持壮大阶段企业,对获认定的省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给予奖励,对获省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和奖项给予配套补助,支持企业进一步提升创新层级。对经国家、省认定的企业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分别奖励80万元、50万元。对获得国家、省级奖励的企业,分别按1:1和1:0.5给予配套补助。对获得国家和省资助的重大科技专项,按要求给予配套,单个项目配套补助不超过2000万元。

解决企业科技创新资金需求,通过科技金融补助给予优惠贷款、优惠保费,引导创业投资、天使投资机构提供服务,同时对接省“苏科贷”提供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在600(含,下同)万元以下的,享受国家基准利率,贷款在600-1000(含)万元享受上浮不超过10%的优惠贷款利率;享受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年0.7%的优惠担保和保险费率;优先享受科技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

解决企业生产经营技术需求,对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和产学研合作给予补助,对企业新建或引进的独立研发机构三年内按新购置研发设备额的10%给予补助。

企业在研发过程中,通过知识产权专项支持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及人才培养等。发放授权资助(4000-6000元/件)、年费资助(2000元/件)和PCT专利资助(不超过5万元/件),每年根据我市实际在专利消零等十余项重点支持重点中选取数项予以引导支持。

同时,《政策意见》中面向企业的政策补助标准相比原政策得到大幅度提高:省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配套由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企业购买科技成果(产学研合作补助)上限由5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

(三)加强了社会民生领域创新投入

首次在政策中明确安排2000万元,支持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全民健康、绿色能源、节能减排、生态环境、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等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研究和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形成社会民生领域科技创新“自留田”。

(四)理顺了财政科技资金支出方向

市级资金着力于支持争取国家、省科技创新品牌、资源,区级资金着力于对市级引导目标任务的配套实施。市区两级共同支持“一事一议”重大项目和普惠性专项补助。

二、市科技局2018年组织申报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情况介绍

市科技局配套出台了《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形成了“一个政策、一个细则”的工作格局。印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对《政策意见》中的各项政策,按照立项类、认定类、补助类、专项类、奖励类和配套类六类专项分别组织实施。其中立项类通过申报、评审、立项、执行、验收等流程组织,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11月18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网址:HTTP://XMGL.INFO.NET.CN),其它类项目根据《政策意见》的实施细则专项组织实施。

立项类项目设立基础科学研究计划和社会民生科技计划。

认定类项目设立企业新建或引进独立核算的研发机构认定补助、省级以上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奖励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助。

补助类项目设立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补助、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补助、科技金融补助(通科贷)、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券、通创币补助和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补贴。

专项类项目设立沪通科技合作专项和创新创业专项。

奖励类项目设立专利资助奖励,其中本年度组织实施核心技术专利引导奖励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奖励,申报通知随《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市本级财政科技资金资助项目的通知》一并下发。

配套类项目设立奖项配套、项目配套和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配套。

我的发布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陈慧宇:

由于时间关系,本场新闻发布会就到这里,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在会后与科技局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