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通市科技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16:3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局政务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公开,推动科技工作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以及科技系统政策文件中有关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结合我局实际,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不断增强公开实效。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

公开科技相关知识产权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信息。公开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及冒充专利行为案件。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在“南通科技”网站公示。

2.加快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

完善科技大数据平台,推进科技政务信息资源的开放和开发利用,提升数据分析能力。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市科技局官网等渠道及时发布信息以外,以“创新南通”综合服务平台为抓手,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方法,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宽度、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的透明度和覆盖面,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公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参与率和满意度。

3.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核对确认本部门权力清单,积极对接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相关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推进科技政策公开透明

推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公开,及时公布,扩大传播范围,提高知晓度。编制科技创新政策汇编,在局网站专栏集中发布。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讲。

2.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以及政府重要会议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市办实事、科技创新任务,及时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在市财政局批复预决算后20日内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表(含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和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部门预决算情况说明等信息,其中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科技专项资金信息,包括科研项目指南、项目评审结果和专家信息。

4.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落实同步解读机制,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建立领导干部宣讲解读政策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局负责同志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内政策解读不少于3次。

三、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在制定或获取时认定其公开属性,并在政府信息上作出标识。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强化服务意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健全完善申请件从接收、登记到出具告知书全过程的制度机制,确保不拒收、不拒办、不超时答复、不误作信访件转办。加强对申请内容的调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提高告知书制作水平,增强说理性,既讲法理,也说情理,提高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化管理化水平

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1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南通市科技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