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南通市科技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共分十个大类,包括机构信息、领导信息、政策文件等12方面内容(具体见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及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南通市科学技术局窗口向公众公开。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南通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科技园1号楼;邮编:226019;联系电话:55018866;传真号码:55018888;电子邮箱:ntkjjbgs@163.com。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书面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南通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样本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本机关门户网站上下载。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递交申请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受理机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四)收费标准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施行。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 1.南通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