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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征集时间:

    2024年06月01日 - 2024年06月10日

  • 征集单位:

    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推动未来产业集群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市科技局起草了《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0日。

1.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58号1号楼南通市科技局404室(邮编22601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kcwcxc@163.com。

附件: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1日

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推动未来产业集群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思路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重大机遇,以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为契机,统筹推进与上海未来产业的跨区域协同,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引导相结合,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按照“扎堆、集聚、连片”的原则,集中力量、集聚资源、集成政策,优先发展主控类与车规级IC、第三代半导体、细胞和基因技术、合成生物、高端植介入器械、算力与通用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7个成长型未来产业,着力推动科技政策“股权化”、园区发展“特色化”、产业投资“垂直化”、创新平台“市场化”、科技招商“专业化”,以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全力打造具有南通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到2026年,将我市打造成为长三角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基本形成技术水平持续跃升、园区特色更加明显、产业结构明显优化、规模效应显著增强、资源保障科学有力的未来产业生态体系。

——技术水平跨越提升。加强科技和产业融合,引进一批高层次战略科学家和企业家,突破关键未来技术30项。涌现一批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创新成果。

——错位竞争格局显现。形成10个以上差异化发展、错位竞争的未来产业特色园区。各特色园区新建、投用专业化科创载体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新落户科创项目300个以上,新引进创新创业硕博士1000人以上。

——企业主体更加集聚。引育30家以上未来产业链主企业,组建一批创新联合体,优化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机制,培育(潜在)独角兽企业10家以上,形成2~3个领跑全国的百亿级未来产业创新集群。

——产业生态不断完善。引育10支以上专业化政府投资基金合作基金,新增投融资规模50亿元,创建10个以上未来技术典型应用场景,引建市场化运作的科创平台10家以上,构建“全要素+多场景+优服务”的产业生态。

二、发展重点

策应上海未来产业布局,立足我市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优先发展赛道宽、潜力大、前景好,科技与产业正加速融合的7个成长型未来产业。

(一)主控类与车规级IC。推动高端微控制器(MCU)、系统级芯片(SoC)等主控类芯片研发及应用,促进封测、设计等环节实现自主新突破。大力发展车规级芯片,运算及控制类芯片、功率型芯片、传感器类芯片以及其他功能型芯片实现多点布局,推动一批芯片产品通过车规级认证,并导入国内主流汽车厂商。对芯片设计企业开展的流片验证,按照单款产品首轮流片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对芯片设计企业租用EDA设计工具软件或购买EDA设计工具软件,按照不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租用费的5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或购买费用的3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对首次完成AEC-Q100标准认证并形成产品销售收入的企业,按照每款产品认证费用1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企业累计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二)第三代半导体。加快布局第三代半导体产业,大力发展大尺寸碳化硅、氮化镓衬底及外延材料制备技术,积极推动长晶、外延、切磨抛等先进装备发展,提高器件设计、集成制造和先进封测水平。超前布局发展氧化镓、金刚石等超宽禁带半导体材料,大力推动高纯试剂、特种气体、光刻胶等材料的研发,积极推动电力电子器件、微波射频器件、光电子器件等产品应用,努力打造长三角第三代半导体材料生产、装备制造和器件封测基地。对开展第三代半导体关键设备研发、且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的企业,给予研发投入的20%、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市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首次自主研制的新装备在链内企业试用的,经认定,按照试用装备实际销售额的10%给予试用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细胞和基因技术。重点支持抗体药物、新型疫苗以及基因治疗、细胞治疗用等高端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和转化生产。深化产医融合,加快关键原材料、重要设备耗材、CRO/CDMO等相关企业集聚发展。提供临床试验补贴,对本市医疗机构在细胞和基因治疗领域,承担本市企业新药临床试验项目,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根据项目入组人数,按照每人5万元标准择优给予医疗机构资助,每个项目资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每个医疗机构每年累计资助不超过500万元。支持本地转化,对新取得临床批件进入临床试验研究并在本地转化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分别按不同临床试验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对新取得药品注册证、在本地产业化并获得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企业,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鼓励委托生产,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企业,委托生物医药企业生产其所持有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本地的,最高按该品种实际委托合同金额的10%给予委托方补贴,每个品种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对市区生物医药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承担生产细胞和基因治疗产品的,按该品种实际委托合同金额的10%给予受托方补贴,每个品种最高1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给予200万元补贴。

(四)合成生物。重点支持合成生物研发,加快基因编辑与检测、基因组合成、生物元器件设计与组装、底盘细胞构建和定向进化等底层技术突破,超前布局定量合成、生物元器件库设计构建、DNA数据存储、无细胞合成生物体系构建、蛋白质设计、细胞设计、高通量筛选等前沿技术。对获得国家、省重点科技专项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且成功引进落地1家以上市外参与单位、团队的,按国家、省实际到账资助经费的25%给予资助,资助金额最高300万元。支持基因测序合成、生物元器件设计、生物计算与分子设计、重要菌种及细胞株保藏与开发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发展,根据技术合同和服务绩效等,给予其不超过技术合同金额10%的补助,单个平台每年度补助金额最高200万元。积极推动合成生物产业化应用,支持合成生物产品认证,对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进行相关登记的生物原料药和生物药用辅料,登记号状态由“I”(未激活)变为“A”(激活)的产品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对通过美国DMF、欧洲CEP、日本MF注册的生物原料药和生物基材料,每个产品给予最高30万元资助,单个企业每年累计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应用合成生物技术新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等机构批准并实现销售的生物原料药和生物药用辅料,给予每个产品100万元奖励。

(五)高端植介入器械。聚焦医用生物材料、精密制造加工、生物电子元件等领域,推动生物材料、智能制造交叉融合发展,重点发展神经介入、骨科介入、人工血管、可降解医用缝线等细分产业,超前布局智能植介入器械、再生性植入器械、精准医疗和个性化定制赛道。鼓励创新医疗器械研发,企业研发的高端植介入器械产品完成临床试验的,按经核定的临床试验实际支出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最高500万元。对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高端植介入器械,每个产品给予300万元资助。推动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对新取得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并在本地产业化的高端植介入器械,每个产品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支持企业纳入国家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对中标的高端植介入器械产品按当年采购总金额的2%予以资助,单个产品资助最高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300万元。

(六)算力与通用人工智能。积极布局算力产业,支持南通创新区等加快相关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算力网络、云计算大数据、网络安全和信创等细分领域,构建算力产业生态体系。着力构建高质量多模态中文数据集,鼓励相关创新主体打造开源开放、协同共享的行业数据集,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数据合作共同体、建立数据使用交换共享机制。支持企业充分挖掘公共数据、行业数据的商业价值,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创新。重点支持大模型设计构建、训练迭代、调优对齐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聚焦智能经济、智能社会等行业创新场景,研发具有多模态数据、知识深度融合的垂直领域大模型,布局支撑多任务复杂场景的“AI+”行业应用。对纳入市级统筹建设的智算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成本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发放“算力券”,对相关创新主体购买或租用算力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付费用30%的补助,每年每家企业和单位获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新引进的、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算力与通用人工智能企业,按照“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提供高质量数据集或打造专业化数据空间的,经综合评价,最高可给予500万元的补贴支持。对具有行业引领和示范效应技术应用与场景建设项目,经综合评价,最高可按照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补贴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七)低空经济。强化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无人直升机、以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企业招引,对新落户的头部企业,符合条件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5%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落户奖励,对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并在本市经营的,给予企业一定奖励。开展eVTOL、倾转旋翼飞行器、超长航时飞行控制、低空频谱管理、集群通信组网、低空感知管控系统、高能量密度动力电池等核心技术攻关,形成新产品且入围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采购、认证、成果推广等目录的,按照每个目录产品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构建近海、沿江、内河低空航路航线网,发展适航审定、检验检测、维修服务、专业培训、场景架构等服务,对提供低空仿真验证、检验检测、风洞实验、试验试飞、适航审定等服务的平台,年度服务收入达到100万元的,按服务收入的20%给予资金补贴,单个主体每年最高500万元。

三、主要任务

(一)突破一批前沿关键技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产业竞争热点,聚焦我市未来产业发展重点,支持龙头优势企业联合高校院所承担实施省以上前沿技术研发项目,每年择优支持10项以上前瞻技术创新项目研发。以“揭榜挂帅”方式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卡脖子”技术攻关,实现更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二)引培一批优质科创项目。完善科技招商体制机制,持续培养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投资”的专业化科技招商队伍,举办未来产业专题科技招商活动,大力招引一批“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四有型”科创项目。采取“拨-投-股”方式,每年支持引进、培育5个以上符合未来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科创项目,形成财政资金“投入—运营—退出—再投入”的良性循环。鼓励各板块结合自身发展实际,优先安排未来产业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积极探索以“拨改投”、“奖改投”等市场化方式开展科技招商。

(三)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园区。立足产业基础、资源禀赋,按照特色、错位、互补的原则,支持南通创新区、南通开发区、苏锡通园区、南通高新区、海门开发区、市北高新区、崇川开发区、港闸开发区等因地制宜谋划专业特色“园中园”。打造一批符合特定产业方向的验证场景和应用场景,提升、整合、新育一批专业示范带动强、孵化育成若干能力突出、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未来产业标杆孵化器,引导同行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园集聚发展。

(四)设立一批未来产业资金。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基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运作模式,设立市场化主导的未来产业引导基金。综合运用参股基金、联合投资、融资担保、政府出资适当让利于社会出资等多种方式,联合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等各类主体,积极引进知名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设立由头部管理人管理的未来产业投资基金。聚焦未来产业优化布局,建立投资基金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基金间共享项目资源储备和优秀项目互投、跟投。

(五)建设一批创新服务平台。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服务产业、注重实效”的原则,引进建设一批研发机构、检验检测、企业服务等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创新服务平台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利用自有物业、闲置楼宇建设专业化科创载体,合作导入科创项目。鼓励创新服务平台以科技服务作价、自有资金投入、联合社会资本共同投资等方式投资孵化企业,促进未来产业项目加速孵化。

(六)引进一批高端专业人才。大力实施“江海英才”计划、青年企业家培养“新动力”计划和青年人才回归“新聚力”计划,发挥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平台功能,大力引进和培养一批具有科技前沿引领力、推动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做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吸引一批高水平知识产权工程师、检验检测工程师、科技咨询评估师等急需紧缺人才来通提供高价值服务。搭建国际创新资源对接渠道,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吸引外籍高端人才来通创新创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推进。发挥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强化未来产业顶层设计,及时协调解决跨区域、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资源对接、人才服务、空间用地、监管政策等支持保障。各板块拟规划新建智算中心等可供全市统筹使用的新设施、新平台,需报市政府同意。

(二)强化要素保障。整合有关部门、行业专家、智库单位等专业力量,组建专家智库,编制产业图谱,编制领军人才、代表企业、重点高校院所、专业基金等创新资源“四张清单”。建立未来产业“一库一图四清单”动态更新机制。举办具有全国、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活动,搭建产业链专业合作交流平台,吸引带动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落地发展。

(三)动态跟踪评估。根据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制定符合我市特点的未来产业动态监测和评估评价体系,为我市未来产业发展提供科学支撑。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人才资源优势,加强技术预见性研究,及时全面的掌握行业发展动态,提前布局细分赛道方向。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导,开展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推动方案顺利实施。

征求稿说明

为推动未来产业集群式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把握未来发展主动权、构建产业竞争新优势,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23〕10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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