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133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加强我市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的建议)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2-11-02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曹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支持!您分析了我市“机构质态良莠不齐、机构服务能力不高、机构责任心不强”等存在问题,同时提出了“宣传引导中介机构提高认识、建立科技中介机构管理机制、建立科技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加强科技中介机构网络化建设”等建议,非常全面且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经与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会办及专题研究,我局将在今后科技服务业繁荣发展、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等工作中逐步加以采纳。

一、机构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年5 月修订)、《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 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 号)等,科技中介服务业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科技、法律、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咨询业、信息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与科技进步相关的高知识含量的新兴行业,为科学研究成果转化成生产力和企业需要新技术增加企业效益之间能够连接而开展经营活动,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提供具有较高知识含量的咨询意见、可行性报告、方案设计、市场预测、规划方案等技术咨询、技术经纪服务,具有综合性、专业性、知识性、风险性等特点。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事业法人的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知识产权事务所、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均有能力从事或正在深度介入科技中介服务等具体业务,属于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范畴。工作实践中,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有关专家接受科技部门委托,参与项目评审(咨询)管理及服务。

二、管理成效

1. 加强谋划,出台政策。《南通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提出:进一步夯实知识产权强市基础,推进南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特色基地(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大品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引进和培育力度,继续完善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制度。。加大知识产权高端服务机构的引进和培育,对在我市新注册、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机构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我市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年代理我市授权发明专利10件以上的给予1000元/件的奖励,每家机构累计年度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

2. 加强培育,打造品牌。《南通市科技服务业繁荣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一)突出企业主体,培育科技服务龙头骨干”提出:加大创建力度,开展“科技服务之星”评选活动,推出一批市级科技服务业明星机构,争创各类科技服务品牌。截至目前,依托益诺思生物等15家企业建设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大学长三角光电科学研究院等37家单位列统省新型研发机构;鸿鹄电子等2家企业获批省级研发型(培育)企业,实现我市该领域零的突破;南通药明康德等15家企业获批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南邮南通研究院等15家企业获评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百奥赛图等15家单位拥有30张实验动物许可证。

3 加强备案,落实政策。2021年,南通出台《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政策意见》(简称:“创新30条”),修实生物医药、智聚装备式绿色建筑创新中心等2家企业通过市新型研发机构首批备案,每家奖励50万元;备案了南通高新技术创业中心、南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和南通高等研究院等3家市区技术转移机构和69名持证技术经纪(经理)人,南通大学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享受市技术转移机构奖励12.7万元。2019年以来,组织举办2期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技术经纪(经理)人班,先后培养本土技术经纪(经理)人300多名,推动其从事企业技术难题解决、高校院所专利(成果)转移转化和技术合同登记服务等产学研合作促进工作,全程参与信息披露、价值评估、专利申请与维护、技术推广、对接谈判等环节,为技术交易双方提供跨领域、跨学科、跨区域的技术转移集成服务。2021年新引进注册了南通权大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等11家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3. 加强引导,规范发展。《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四)优化社会服务”提出:加强对高企培育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流程服务,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强化责任意识,把好审核关口,提高申报材料质量。每年通报中介服务机构在通培育企业成长质效,促进服务水平提升。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通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绩效评价工作,经下发通知、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南通国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江苏英诺威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4家机构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

三、下步举措

一是大力培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加强技术成果的市场开拓、落地推广和产业化。通过引进外地优秀科技服务机构和培育本地科技服务机构相结合的方式,提升科技中介机构专业水平,为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咨询、资产评估、技术评价等专业服务,打造技术转移服务品牌。加大对科技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广泛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建设,发展壮大一批科技服务骨干机构。建立对技术经理人事务所的指导管理机制和技术经理人的认证培养机制,畅通职称晋升通道,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懂市场、懂金融、会管理的复合型技术中介人才队伍。发挥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作用,推动科技服务骨干机构组建科技服务业联盟跨领域融合、跨区域合作。

二是加大科技行政执法力度。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健全服务机制,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江苏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2010年11月1日修正版)》我局涉及的4项行政处罚事项群众举报。对群众举报行政执法违法案件,及时按照程序和要求严肃查处,对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重点加强从事技术交易的中介机构和经纪人员的执法检查、确保技术交易真实、有效、规范。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非正常约谈机制,加强知识产权非正常申请预警分析,严厉打击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行为。

三是加快建设南通科技大市场。依托省技术交易市场南通分中心,充分利用5G网络、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基础设施,构建与全国技术交易网络联通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市场——南通科技大市场,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创新要素有机结合。加快搭建科技资源统筹、科技管理服务2大综合性平台和技术交易、知识产权等6大专业平台,为技术成果供需双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提供系统化、专业化服务。推动南通大学江苏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总裁总监高管、知识产权工程师、专利代理师等专题培训,加快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与上海技术交易所、国家技术转移东部中心对接,建设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金融等服务窗口,招引一批具有科技成果评价、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和相关基金运营资质的骨干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信息发布、融资并购、公开挂牌、竞价拍卖、揭榜挂帅、咨询辅导、在线交易、评价评估、担保支付等专业化服务。不断探索“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着力打造种类丰富、功能齐全的一站式、全流程服务的技术产权服务集聚区。

借此机会,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