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科创30条解读(二)化身科创项目“合伙人”,“拨—投—股”助力科技招商
来源: 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3-09-15 14:03 累计次数: 字体:[ ]

今年,科技招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如火如荼地展开。“新科创30条”中的“拨—投—股”政策则化身科创项目“合伙人”,为科技招商再添一把火。

“在科技创新活动中,一些有价值的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形成商品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往往会因资金短缺而‘夭折’。这时候就需要政府比天使投资更早介入具有重大创新潜力和广泛市场应用前景的项目,帮助其提升产业化应用成熟度,为创新项目‘雪中送炭’,加快其创新成果‘落地生根’。”市科技局副局长孙青山说。

为了提升产业化应用成熟度,打通科研成果转化的“最后一公里”,我市在借鉴上海宝山区“先投后股”改革试点以及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拨投结合”经验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了以“拨—投—股”方式支持重大科创项目招引和扶持的新模式,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拨—投—股”政策瞄准我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重点吸引海内外具有广泛市场应用前景的原创性核心技术创新项目、可引领产业升级的共性关键技术创新项目、具有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创新项目、需跨领域联合实施的重大集成技术创新项目或产业重大关键装备技术创新项目来通落地发展壮大。充分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支持项目在通落地转化,推动科技招商工作取得更明显的实效。

“拨—投—股”政策突破传统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改革“秘钥”在于成立公司实现投转股的资金性质转变。市财政先期以资助科技项目的方式给予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的扶持资金,用于开展后续研发。当项目进行市场化股权融资时,按照约定将财政资金转化为相应股权或退出,在共担研发风险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产品产出的部分收益,实现财政资金从“无偿拨款—项目投资—股权转化”的循环使用,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能。“这一模式不仅有效放大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充分发挥‘有形的手’的引导作用,而且将引导更多市场资本参与重大原创技术的投资,实现用‘财政小资金’撬动‘市场大资本’的效果,助推更多优质科技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处长付江说。

原文:http://kjj.nantong.gov.cn/ntskjj/bmwj/content/c8faba3c-533c-4d0a-ae41-34becf4282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