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项目经费使用。

4.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和主管部门严格履行项目审核推荐职责。项目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有法人主体责任,严禁虚报项目、虚假出资、虚构事实及包装项目等弄虚作假行为。项目主管部门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会同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对项目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并对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市科技局将会同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情况进行抽查。

5.切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遵守“六项承诺”“八个严禁”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科技计划项目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科技部《科学技术活动评审工作中请托行为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360号)要求,对因“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所获得的项目,将撤销立项资格,追回全部资助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或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6.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研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办﹝2019﹞39号)和《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全省作风和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苏科监发〔2019〕336号)有关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市财政产业转型升级资金申请使用和科技管理诚信承诺及项目形式审查责任书》。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骗取申报资格等失信行为。因科研失信记录和社会信用严重失信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南通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做相应处理。

7.各主管部门应明确审核责任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论证筛选,按限额和申报要求择优推荐。

8.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17:30。推荐项目汇总表及主管部门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各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17:30。

9.材料报送地点: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03室。业务咨询:55018842、55018868,申报系统技术咨询:55019232。

附件:1.2025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1.docx

2.2025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docx

3.2025年度南通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数3.docx

4.2025年度南通市社会民生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数4.docx



                                          南通市科学技术局 南通市财政局

                                               2025年7月28日